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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经济·新浙商

IPO重启 制度改变

打新无风险高收益不再

  据新华社上海11月8日电 (记者 桑彤 潘清) 11月6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先恢复前期暂缓发行的28家已缴款的企业的发行,并考虑年底前重启IPO。同时改革新股发行体制,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制度。业内人士称,这意味着因A股巨幅波动而暂停了4个月之久的IPO终于得以恢复,而发行制度的改变将减缓打新的“流动性虹吸效应”,新股无风险高回报将成过去时。

  此次新股发行制度对承销制度有较大改革。比如,取消现行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改为确定配售数量后再进行缴款;公开发行2000万股以下的,取消询价环节,由发行人、主承销商协商定价。

  华泰证券分析师张晶表示,之前IPO集中发行的弊端就是每逢新股发行时,大量的资金因为参加打新而被锁定,从而导致二级市场流动性不足,股市因此出现不必要的震荡。所以需要改革新股发行时打新资金冻结问题,避免打新抽走市场流动性,以减缓新股发行给市场带来的冲击。

  另外,现行的发行制度规定了新股定价的估值上限,新股发行价格通常显著低于市场价格,存在制度套利空间,使得打新收益成为实际意义上的无风险利率。上半年股票市场持续上涨,新股回报率一度超过500%。

  “小盘股取消询价,改为由发行人和中介定价,也意味着小盘股IPO被低估程度可能将大幅减弱,打新的一二级套利收益下滑,打新很可能不再是无风险事件,需承担跌破发行价的风险。”国泰君安分析师徐寒飞判断。

  业内人士普遍表示,重启IPO无需过度反应。首先,重启IPO的具体时间可能会是在年底以前而非现在;其次,小规模的IPO对于资金面并无显著影响,今年的28家企业中小盘股居多,融资压力不大。  此外,取消申购预先缴款却仍保持市值配售制度,也增强了投资者持有股票动力,满仓打新成为可能。


浙江日报 经济·新浙商 00010 打新无风险高收益不再 2015-11-09 4065224 2 2015年11月0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