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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要闻

网上法庭让你在家打官司

  本报杭州10月30日讯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王华卫) “现在双方当事人是否能听清、看清法庭和对方的声音、画面?”今天,这一幕发生在余杭区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的庭审上。这是全国首创的庭审模式:庭上只有法官和书记员,原告在湖南的家里出庭,两名被告分别在上海和杭州的办公室内出庭。

  案件涉及一桩电子商务纠纷:原告齐先生今年9月11日通过天猫超市购买中秋礼盒,此款进口月饼称“不含添加剂、防腐剂,为原粒松子仁”,收货后,齐先生却发现实物不符,交涉无果后,齐先生将经营者和天猫平台同时告上法庭。

  浙江作为全国电子商务发达地区,涉电子商务纠纷多发频发,买家卖家分布在天南海北,审判压力尤为巨大。余杭法院今年1至9月涉网案件1229件,同比上升192.62%,西湖、滨江法院同期收案分别为14168件和6437件,同比增长15.14%和27.92%。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必须利用技术手段对庭审模式进行改革。今年3月,省高院开始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的试点,8月正式上线,确定杭州市西湖、滨江、余杭3个基层法院和杭州中院作为试点,分别审理互联网金融纠纷案件,网络支付纠纷、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网上交易纠纷等涉网案件及其上诉案件。

  杭州中院电子商务诉讼指导中心主任张政介绍说,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已经实现了起诉、调解、立案、举证、质证、开庭、判决甚至生效判决的执行等各诉讼环节的全程网络化。

  现在,原告只要在“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网页界面点击“我要起诉”,注册登录后就可在线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网上立案缴费;网上法庭自动提取电子商务平台的当事人身份信息、网上交易过程及各类表单数据,利用第三方技术平台,对数据进行保全固定,在线完成送达和开庭。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4 网上法庭让你在家打官司 2015-10-31 4056837 2 2015年10月31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