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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勾结物业公司强迫业主交易——

“小区服务队”横行到几时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周德峰 王海容

  10月19日,李某、陈某和任某站上苍南法院被告人席。他们因强迫交易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

  李某等人曾被称为“小区服务队”,这个貌似为居民提供服务的机构,其实是个搬运站。他们向装修住户或商家提供搬运服务,收取高额搬运费,同时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强迫店主向其购买黄沙、水泥等建材,从中牟利。

  这种现象,几乎在每个城市出现,虽经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和监管,但仍不时露头,扰乱社会秩序、损害百姓利益,令人深恶痛绝。

  名为服务,实为强迫

  在苍南的这起案件中,这个团伙分工分明:李某为搬运站股东;陈某则是搬运站管理者,阻挠施工、与店主谈判价格;任某是外来务工人员,受雇为搬运站提供帮助。

  机构搭成后,李某等人先瞄准了龙港镇财富中心正在装修的KTV和饮食店。他们来到这两家店铺,当面提出要求:店面装修的搬运工作由“搬运站”负责,同时还要向李某等人购买建材。面对气势汹汹的李某等人,这两个商家被迫答应。

  “小区服务队”做的是粗活,利润却丰厚,这家KTV被迫交纳搬运费3.2万元,并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购买建材计13万元;而饮食店被迫答应向搬运站交1.1万元垃圾搬运费。

  此后,李某等人又瞄准正在装修的牛排馆、餐厅、火锅店。看到商家“不听话”,他们就不断到装修现场进行威胁、恐吓,甚至殴打装修工,无奈之下,这些店面均被迫支付了搬运费。

  利益链上,另有帮凶

  无独有偶。前段时间,余杭警方打掉了一个在临平城区涉嫌强迫交易的犯罪团伙,先后抓获涉案人员21名。

  施女士买了某小区一套新房,请附近一家安装店老板送来铝合金框架,刚到小区门口,就被“小区服务队”拦住,三轮车上的材料和工具被砸了一地,施女士被迫买下高价建材。

  据了解,这些“小区服务队”作案手法如出一辙:占据某个区域,“垄断”小区业主装修用的建材,一旦发现有其他装修公司将建材运进小区,便纠集人员进行威胁、恐吓甚至殴打,阻挠进场施工,迫使其退出小区装潢生意。

  其实,“小区服务队”的背后,往往暗藏利益链。萧山法院曾开庭审理一起强迫交易案,“便民服务队”老板邹某当庭坦承:他借一家公司名义,与小区物业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独家进场协议,为此向物业公司缴纳15万元“押金”,有一年还给了物业公司4万多元钱。

  业内人士介绍,这种现象之所以屡禁不绝,原因正在于“小区服务队”和物业公司达成垄断交易,物业公司收到“进场费”,对“小区服务队”的行为坐视不管,甚至阻挠另外的装修工人,暗中成为帮凶。

  依法惩处,尚存空白

  “小区服务队”的强买强卖行为,一旦查证,可以强迫交易罪处理。

  按照法律规定,此类行为只需满足以下一种情形,就可以立案: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强迫交易3次以上或者强迫3人以上交易;强迫交易数额1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2000元以上;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5000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1000元以上。

  但现实并非这么简单。在余杭发生的“小区服务队”案件中,警方调查发现,施女士遇到的这个团伙,在当地多个小区出现,但大多数业主出于安全考虑,不敢或不愿报警。

  另外,要查实“强迫交易3次以上或者强迫3人以上交易”的规定,对证据收集提出了高要求。“这需要业主保留相关单据,但他们又不愿意配合调查。而且‘小区服务队’压根就不给单据,只有口头交易,处罚难度很大。”一名办案民警说。

  记者了解到,由于存在法律空白,目前几乎没有物业公司因和“小区服务队”勾结受到处罚。“要根除这种不法行为,必须斩断物业公司这条利益链。”法律专家表示,业主也要搜集证据,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小区服务队”横行到几时 2015-10-22 4045995 2 2015年10月2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