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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浙江国土

杭州萧山区土地集约利用另辟蹊径

旧厂区“腾笼换鸟”
工业地到期再利用

  通讯员 曹开宇

  本报记者 张卉卉

  萧山区地处钱塘江南岸,被誉为浙江省杭州市的“南大门”,经济发达。2014年,萧山区人均GDP达到13.83万元,突破2万美元,当年萧山的全年财政总收入达243.21亿元,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33.85亿元。但是,萧山的人均耕地面积仅0.63亩,不到全国人均耕地面积的一半,也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耕地0.8亩的警戒线,属于典型的人多地少。

  萧山区工业经济总量一直占杭州市的三分之一左右。对于这样一个工业大区,如何因地制宜做好土地集约利用工作?记者在走访当中,发现了一些值得推介的做法。

  推进旧厂房改造

  提升土地利用率

  在靖江镇,申通快递浙江总部及华东分部的新厂区分外显眼,这里是申通快递浙江总部及华东分部的主要工作区。自去年11月启用后,高峰期的快件日吞吐量高达2000多吨。

  浙江申通快件服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陈金芳告诉记者,其业务量以每年30%的速度在增长,厂区用地短缺一直是困扰浙江申通扩张的主要难题。申通的老厂区也在靖江镇,由于快递业务对交通的要求特别高,原来的厂区离机场又近,但想在老厂区附近重新购买新的工业用地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申通想到了收购杭州华泰纺织有限公司旧厂区的新路子。

  华泰纺织有限公司,离申通老厂区仅500米直线距离。由于企业经营不景气,原先的厂区一直利用不充分,已建6万多平方米房屋,其中约5万平方米属于违建。申通斥资1.7亿余元收购这片旧厂区后,除保留了原来的办公楼外,全部拆除,重新规划了作业区及员工宿舍区。近日,记者在现场看到,作业区已建成,员工宿舍区还在兴建中。

  “前年我们萌生了寻找新厂区的想法,到了去年11月新厂区就开始启用。”陈金芳说,如果没有现成可用的旧厂房,这样的扩张速度是不可能达到的。2013年5月,萧山区出台《萧山区旧厂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申通新厂区成为旧厂房改造的典型案例。

  《意见》明确,鼓励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和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企业,大力推进低密度、低容积率的危旧厂区(房)、产业整治提升急需改造的旧厂区(房)以及发展创新型产业的旧厂区(房)改造,引导企业开展“零土地技改”,从而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转型升级提供充足空间。

  旧厂区改造分三类:一是提升类,将地处适合发展都市型工业、总部经济和生产性服务业区域,企业主有从事该类产业的较强意愿的旧厂区列为提升类。重点任务是“退二进三”,即结合城市化进程,根据区域发展规划,鼓励企业利用旧厂房发展商业、服务业及文创产业。

  二是整改类。将技术工艺比较先进,产品属于鼓励或允许类、有较大市场空间,解决就业能力强,企业主具有较强的发展拓展意愿的企业所拥有的旧厂房列为整改类。重点任务是“改造搬迁”,即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对旧产房进行强化技术改造、提高容积率、建筑外观整治,提高单位土地产出水平,或者折除重建。

  三是淘汰类,将明显违反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或生产淘汰类产品的,纳入淘汰整治范围的,生活经营中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和群众生活的,以及列入年度拆迁计划的非置换搬迁的旧厂区列为淘汰类。重点任务是“腾笼换鸟”,即推动企业关停拆迁、梯度转移,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

  为了推进工作的展开,萧山区还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通过新建、扩建、翻建多层厂房,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并减免相应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企业利用老厂房翻建多层厂房和利用厂内空间建造3层以上厂房,建成使用后3年内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减免房地产税。

  据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提供的数据,截至目前,萧山区旧厂区改造项目已有16个,共占地232亩。经过改造后,土地利用率有所提高——上述16个项目原有建筑面积为195971平方米,改造后达到了230227平方米。

  工业用地使用权

  最长可延20年

  就在大家都在琢磨“70年的住宅用地到期后如何续期”的问题时,萧山区已经在工业用地续期上迈出了新的步伐。

  今年7月13日,萧山区开始试行《杭州市萧山区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续期办法》。“上世纪90年代,萧山解放思想,实行弹性供地,出台了具有萧山特色的级差地租政策,将工业用地分成了20年、30年、40年、50年等四个不同档次,供企业在办理工业用地出让时进行年限选择,为企业减轻了负担,推动了萧山经济社会发展。时至今日,最早实行20年出让期的工业用地已陆续到期,这个办法也是在这背景下出台的。”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土地利用科科长李纪泉告诉记者。

  据悉,这批可续期的工业用地是在2007年萧山工业用地实行招拍挂出让之前,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应的土地,而且可续期的土地必须是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出让年限不到法定最高年限50年的工业用地项目。

  《办法》还对萧山区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续期对象、续期程序、出让金收费标准等进行了全面明确;明确规定了准予续期、临时续期、不予续期三种类型,同时结合当地工业企业综合效益评价体系,按续期类型确定了续期的不同年限及收费标准。

  其中,准予办理续期手续的工业用地项目包括:符合萧山区现行产业发展导向,不属于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内的禁止(淘汰)类、限制类产业和项目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功能性规划要求的;符合萧山区环保节能减排要求的;当年被列为工业企业效益综合评价等级为A类(鼓励发展类)企业和B类(允许发展类)企业的。符合续期条件的工业用地项目,可通过办理续期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延长10年或20年。

  另外,也有一些工业用地项目可以办理临时续期,比如:属于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内的限制类产业和项目;虽属禁止(淘汰)类产业,但被列入转型或产业提升改造的项目;已列入“退二进三”计划的产业和项目等。临时续期的工业项目,续期年限根据不同的情况,分为2~5年不等。

  对一些即将到期,但不符合续期条件的工业用地项目,萧山区将予以依法收回。这些工业用地项目包括:已被列入该区现行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禁止(淘汰)类产业项目,不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予办理的其他情形等。

  据悉,萧山区的这一做法对今后工业用地到期后的续期政策是一种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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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地到期再利用
2015-09-14 浙江日报2015-09-1400010 2 2015年09月1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