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部署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十月实施
据解放日报9月8日报道 上海市政府昨天召开常务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国家总体部署,推进全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加快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等事项。
我国将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将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等统一为社会信用代码。工商部门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他登记管理部门在2015年底前实施。
同时,还将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监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这就意味着从2015年10月1日起,申请人办理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
新设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除外)将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存量企业办理变更登记时,工商部门将收缴其原来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