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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践行三严三实 加强作风建设

从严管理,畅通用人渠道

绍兴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吴晓东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首次对干部“能上能下”作出专门规定。从聚焦为官“不正、不为、乱为”三大问题,到调整十种“不适宜现职”干部;从增加五种对领导干部的问责情形,到明确六种干部“能下”渠道,《规定》的出台,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也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突破,为做好新时期干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全面深入地考察了解干部至关重要。认定干部是否不适宜担任现职,是否该“下”,需要建立在对干部分析研判和客观评价的基础上,这样才能使“下”的工作群众充分认可,“下”的干部也心悦诚服。为此,我们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干部,通过分片联系走访工作,近距离、经常性接触了解干部;通过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专项考察,在重要关头、关键时刻考察识别干部;通过领导干部履职社会评价,让群众口碑成为干部的“试金石”,这些都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打实了工作基础。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组织部门要有担当、有勇气、有智慧。好制度开了好头,如何落实成为重中之重。在贯彻执行《规定》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方面的阻力,这就需要我们组织部门在推进工作中始终保持克难攻坚的坚强意志,发扬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同时,在工作中也要注意把握好调整的力度,既发挥能下的警示震慑作用,又避免对一些干部的积极性造成影响。这些年,我们下大力气推进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工作,去年以来先后免职4人,降职1人,调离原岗位9人,致力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氛围。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下”是重点,“能上”是目的,最终是要促使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推动各项事业的进步。让一部分不称职、不胜任的干部“下”,腾出空间让那些有自觉、有激情、有担当、有作为的好干部“上”,以此形成干部工作的“新常态”和“健康态”,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为改革事业提供源源不断的正能量。


浙江日报 践行三严三实 加强作风建设 00014 从严管理,畅通用人渠道 2015-08-26 3991720 2 2015年08月2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