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 不容干预
翁浩浩
最高法日前发布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规定,法院将建立信息库专库,对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的行为,将一律录入信息专库,并报送相关党委政法委和上一级人民法院。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而司法权的独立性是确保司法公正的提前。我国宪法法律明确规定,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干预司法机关独立办案。此次出台规定,无疑让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多了一把“尚方宝剑”。
这些年来,法治中国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但同时,仍有少数领导干部手中有权,心中无法,喜欢对司法机关“指手画脚”。有的直接向司法机关发指令、下批示、递条子,有的则采取隐晦手段传达特殊“精神”,让司法人员左右为难。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而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更要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能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不能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不当干预。
为此,领导干部应崇尚法律、敬畏法律,彻底摒弃长官意识和特权思想,在法律之内而不是在法律之外,更不在法律之上想问题、做事情。同时,对那些一味“干预”司法机关行使职权的领导干部,要坚决依照法律法规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