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土管所
服务接地气
王盼
前不久,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撤销原有的6个国土资源中心所,重新规划成立了23个乡镇和千岛湖镇青溪新城国土资源管理所(以下简称“一乡一所”)。
淳安县原设有6个国土资源中心所,由淳安县国土资源局直接领导管理。虽然,县国土局工作人员在各乡镇都有驻点进行办公,但每人每周仅有3天。因此,基层的部分土地违法案件不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并查处,难以满足国土资源保护管理和服务群众的需要。
“一乡一所”运行3个多月以来,淳安县各乡镇的农民建房审批、测量、地质评估、办理房产证等手续,都可在乡镇国土所办理。据统计,各乡镇国土所为建房农户就代办了743宗房产证。此外,随着工作职责前移,国土工作人员也能更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用地情况,调解国土信访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早调解。今年4~7月,各乡镇国土所开展动态巡查1300余次,拆除违法建筑12万平方米,调处国土矛盾纠纷123宗,国土信访“三来件”比去年同期减少了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