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修补那些
被审出的“破窗”
防止“破窗效应”,坚决执行制度,不搞特殊,缝合原本完善的制度上被我们的世故人情所打开的“破窗”,这对于反腐倡廉尤为重要
如何修补那些
被审出的“破窗”
王玉宝
财政部报喜,审计署报忧。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28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2014年中央决算报告时披露,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8.8亿元,比预算减少12.71亿元。
同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的审计报告则直指众多中央部门、央企的在谨守政策法规方面的诸多问题。其中,14家央企被移送重大违法违纪问题56起;一些央企存在廉洁从业方面的问题,比如中电投集团下属企业花1753.66万元买高档酒,国电下属公司花143.54万元买高档烟酒;在对44个中央部门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中,更发现住建部等40个部门和单位转移、挪用或套取财政资金等2.54亿元,用于发放劳务费、职工福利等。
中央单位降“三公”,成绩显著,而且这已经不是第一年下降。在往年大幅下降的基础上,仍然能收获巨大的降幅,这一方面说明,管控“三公”经费的制度正在有力发挥作用。另一方面也说明,当“三公”经费的公开成为惯例之后,已经很少有人愿意公然打“三公”经费的主意了。
但这恐怕并不能说明,我们的防范腐败、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已经设置到位了。比如,上述的两家央企买烟买酒的事儿,不就是打着会议费的招牌做的吗?须知,这些事儿可都是在“八项规定”执行以后发生的。这说明,一些人顶风作案的胆量是十分惊人的。同时也说明,管控公权力的制度笼子,虽然对一些人形成了“不敢腐”的震慑,但离“不能腐”还有一段差距。
另一方面,此番审计报告出炉,也彰显了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反腐倡廉重地。那就是,在手握重权的政府部门官员之外,国有企业透露出越来越多需要填补的腐败陷阱。此次审计报告涉及的央企有14家,超标公车、违规福利,已经算是小事了,更为令人心忧的是一些权钱勾兑的交易竟然明晃晃地戳破那些看似健全的制度,比如招投标、领导干部亲属经商、企业议事等制度。
那么,究竟如何对待这些企业中的硕鼠,以及那些敢于顶风作案的“老油条”?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治局集体学习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时,所强调的一个概念值得一提——“破窗效应”。他说,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事实上,无论是央企,还是政府部门,诸如报销、招投标、党委议事等各项制度,我们不是没有,有的制度还相当有体系。但问题是,一些顽症为什么还不能杜绝?就在于执行中一些单位习惯了特事特办,习惯了开“天窗”。一旦有了特例,一旦这个领导特殊对待了,那么就会有越来越多的违规之举、越来越多的“迁就”,规章制度就只约束普通办事人员,而对领导干部不起作用。
防止“破窗效应”,坚决执行制度,不搞特殊,缝合原本完善的制度上被我们的世故人情所打开的“破窗”,这对于反腐倡廉在具体职能部门、特别是企业和基层的实际效力,尤为重要。中国有着浓厚的人情传统,更有着深重的官本位思想。防范这些传统冲破制度之“窗”,一方面是更大力度塑造制度的刚性,同时强化制度执行的公开和监督;另一方面是领导干部自身尤其要自觉带头示范,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不暗示、要求甚至享受“特殊”。从社会来讲,培育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认同和文化氛围也同样重要。特别是将反对潜规则和搞特殊的观念注入社会文化中,从而给制度的执行人对领导干部敢于一视同仁、心不发虚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