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尴尬
■ 听风
回首《爱国者法案》的14年之路,我们不禁反思,所谓民权与安全之争真的足以涵盖发生在该法案身上的一切吗?
宣布美国处于战争状态的小布什走了,但至今没人能站出来宣布战争业已结束。不是奥巴马要给前任留个面子,而是于法无据。反恐属不属于战争是个法律边缘地带,小布什当年的战争宣言也没经过国会正式批准。理论上属于非法但又得到其时举国上下包括立法机关默认的战争状态,其实一直存在着。法律意义上的反恐战争既然存在与否都是个问题,想依法结束它自然很难。今天的美国,建立在反恐战争基础上的一切政策和法律就这么尴尬地存在并模糊着。
《爱国者法案》就是一个为反恐战争而生的“孩子”。这个在“9·11”袭击发生后45天迅速通过的法案,既没有充分的违宪审查,也没有审慎的立法推敲,其内容又涉及降低监视、聆讯、搜查公民隐私门槛等一系列热点问题,引起争议毫不奇怪。这部法案的主旨其实仅限于对公民隐私的侦查和扣押,内容也不过是把美国司法侦查部门早已或明或暗使过的手段合法化而已。
美国人用了几代人的时间证明美利坚是一个“山巅之城”,美利坚人与众不同。因此,今天的美国人也丧失了用通行的标准定义自己对“民权与安全”需求的资格。《爱国者法案》使美国人丧失了部分西方世界大多数国家公民所能享有的基本公民权。但是作为一个帝国公民,美国人也明白他们比地球其他地区的所有人都更遭人愤恨。
一个强大的美国给了美国人许多“帝国快感”,帝国的特权就是可以要求其他国家改变意志。但是,“9·11”告诉美国人,要求别人改变,自己也要随之放弃些什么,这是一个帝国的国民的成本。做一个自由的公民,是国家能赋予其人民的权利。但承受更多危险、为了稀缺的安全牺牲自己的权利,则是“领导世界”要承担的必要牺牲了。《爱国者法案》对于想当自由公民的美利坚人而言太苛刻了些,但对四处树敌的美国人来说似乎又不够保险。这才是美国人真正的尴尬所在。美国人舍不得放下“帝国公民”的身份,因为没有帝国式的强权,美国人如何肆意贬值美元转嫁危机,干预国际汇率打开他国市场,量化宽松把别人的美元资产一再抽薄?因此,《爱国者法案》不过是帝国必须的代价之一而已。
奥巴马可以反伊拉克战争、阿富汗战争,但他不能反对抽象的反恐战争。奥巴马可以支持民权不受过度侵害,但每个美国人都要为维持帝国付出代价。
(据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