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清廉能干,背后以权谋钱
杭州“房叔”的双面人生
本报记者 方力 通讯员 季轩
核心提示:
他是工作中的“能手”,推进杭州保障房建设;他是搞腐败的“高手”,以权谋私捞钱财。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新的双面人生中,金钱成了他最大的追求,也毁掉了他的一生。去年9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依法判处张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今年1月,省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日前,杭州市纪委披露了张新案的细节,给广大党员干部以警示。
“半生功业贪尽毁,一分何求下九泉。”身陷囹圄的张新在悔恨中写下了这句话。
曾任杭州市房管局副局长的他因受贿1.24亿余元,贪污1053万元,滥用职权导致国家数千万元损失,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没有权力时,他千方百计追逐权力;有了权力,他绞尽脑汁以权谋钱;为了规避调查,他费尽心思掩盖真相。正如他妻子林某所说,张新做事,都是精心设计,处心积虑,并非突然糊涂做错了事,他自己努力在做这些事,让人防不胜防。
究竟是什么让张新走上这条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贪念生,挑选敛财代理人
我违纪违法的开始,就是伴随着手中的权力开始,从违纪违法炒房开始,所以我走上犯罪道路与别人不同,是处于一种心安理得、不知不觉中开始,从量的变化开始。
——摘自张新的忏悔书
许多人都知道,张新有过一段长达10年的军旅岁月。在部队大院长大的他16岁入伍,在部队这个大熔炉里释放过火热的青春理想。可谁也没想到,一名从小接受红色教育的红二代,却在转业到地方工作后,一步步陷入贪腐的泥潭。
1986年底,张新从部队转业到杭州市下城区委组织部任干事,后来又到杭州市房管局先后任组织处干事、宣传处副处长、处长。从部队到地方,在外人看来张新走得一帆风顺,仕途平坦,可他自己却并不满意。
“30岁出头时,总希望个人事业有所发展。看到很多业务干部有人请吃,有人送有人‘捧’,心里挺羡慕。”多年机关工作经历让张新认为,在业务部门如果不从事业务管理工作,个人的发展空间有限。
有了这样的念头,张新的权力观、地位观开始发生偏差。1997年11月,他如愿以偿被调到杭州市房管局物业处担任处长,管理着大量的房屋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手握权力,张新开始谋划自己的“发财大计”。
“我是党员,又是机关干部,自己出面弄钱,如果被发现,要被双规的。”张新心里其实很清楚,通过权力为自己谋财是违法的,但对金钱的欲望,让他铤而走险。“谨小慎微”的张新盘算着给自己找一个执行财富计划的代理人。他想到了董一麟。
董一麟曾经是张新的下属,可以说是张新一手培养起来的。他后来下海经商,开了一家房屋中介公司。这么多年接触下来,张新觉得这个小伙子是可靠的。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张新在“看中”董一麟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求其退党。杭州市纪委有关办案人员认为,张新的党员意识薄弱,在他看来,党员的身份是可以随意利用的工具,当他认为这个身份成了发财路上的阻碍时,就可以毫不犹豫地抛弃。
“不忘旧恩”的董一麟倒也听话,由此成了张新违纪违法的“白手套”,为他谋财获利披上了“隐身衣”。
“张新当处长以后,和外面的房产商交往比较多,开发公司也想给他好处,便宜的房子卖给他几套。但作为处长,价格太便宜,也怕影响不好,所以经常让我帮他买房子。”董一麟说。
就这样,张新倒卖了10多套房产,轻松赚得第一桶金。其中杭州城西一套排屋,他只付了定金4万元,半年后卖出就赚了40万元。
看着账户上数字不断增多,张新很得意,以为自己找到了一条安全的发财之路,从此一发不可收。十几年来,他先后“炒房”20多套,其中包括一套经济适用房。
胃口大,瞒天过海做手脚
随着权力的聚集,来找我“抬”我的人多了,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潮完全在我思想深处扎了根,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追求富贵的贪婪与手中的权力发生结合,使我走上了严重犯罪的不归路。
——摘自张新的忏悔书
2002年6月,张新转岗了,担任杭州市建委房地产开发处处长,并兼任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中心主任。“当时有些灰心与伤感,认为自己事业干得这么好,还落了个平调。”张新很失落,但也不甘心,想在工作上干些事情来证明自己。
张新到任后先是通过立法强化职能,然后研究建立经济适用房公开招投标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投资保障房建设。这在当时确实解决了经济适用房投资难、建设周期长、开发商无积极性开发的3个老大难问题。
随着权力的聚集,张新又一次开始了自己的“发财大计”。
2005年,经济适用房项目丁桥兰苑对外公开招标,某房产公司负责人张祖标找到张新寻求帮助。在明知张祖标所在公司不具备开发资质的情况下,张新授意他借用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投标,还在开标前告知对方报价范围等信息。2005年5月10日,张祖标以“凤起房产”的名义参与投标并顺利中标。为了开发项目,张祖标又向杭州市建委申请成立了杭州越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个人持股90%,凤起房产占股10%。这一切都在张新的掌握之中,他同意了这个申请,而事实上,这个项目被彻底转包了。
“张祖标当时说要感谢我,我说这样,借350万给我投资房产。”按张新的想法,2005年8月,以“借”为名,这笔钱被打到了董一麟的账上。为了规避查处,张新还指示董一麟与张祖标签订了虚构的项目“前期咨询合同”。这样,张新收钱看起来事出有因,而且还不必亲自经手。同时,张新还向张祖标索要了一张价值85万元的高尔夫会员卡。
尝到了甜头,张新的胆子越来越大,“胃口”也随之膨胀。
浙江圣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本岗曾向张新提出帮助承接项目,张新答应了。但张新也有自己的如意算盘,他要求张本岗把中标后一半的开发权作为回报交由自己支配。2006年8月,经张新安排,圣洲建设借用铭雅房产的资质参与了九堡经济适用房两个地块建设项目的投标。为了增加中标概率,张新违反杭州市建委关于技术标与商务标应该在同一天进行开标评标的规定,将开标评标工作分为两天进行,方便他做手脚。
8月29日,该项目第一天的技术评标结果出来了, 张本岗的标书只获得第二名。当天下午,张新召集张本岗、董一麟和该项目设计公司副总经理等4人在杭州一家五星级酒店商量对策。
张新不仅告诉他们第一天投标的结果,还出谋划策:要想中标,一定要最低价。事实上,按照规定,这些事项都是保密的。
得到了张新的“指导”,果然,第二天,张本岗的商务标排名第一,最终以综合评分第一中标。2006年9月,张本岗兑现了之前的承诺,跟董一麟的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
经审计,张新在该项目中非法获益8151万余元,这也是他捞到的最大一笔钱。
“事实上,他收受的是一个项目的开发权,又有董一麟作为‘白手套’在具体操作,正常情况下,看不到张新的影子。”杭州市纪委有关办案人员说。
花样多,
机关算尽终败露
我归根到底没有过好权力关,没有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管好权。现在是到了人生绝路才真正领悟到“双刃剑”的真谛!从我个人违法犯罪的发展轨迹与心路历程来看,贯穿着一条主线,这就是我惨痛地面对灭顶之灾的真正原因——权力与贪婪。
——摘自张新的忏悔书
一边推进保障房的建设、造福百姓,一边却利用权力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一边强化法制建设、依法行政,一边却触犯党纪国法、违法乱纪;以正人君子的形象教育下属,自己却生活腐化堕落、追求高档奢侈、包养情妇……带着面具,张新在这条不归路上越走越远。
张新绝大部分不义之财都存放在董一麟名下,收受的高尔夫会员卡注册在哥哥的名下,收受的轿车有的也登记在行贿人名下……可以说,因为穿上了“隐身衣”,每一笔不义之财,看似都跟他无关。张新喜欢收藏,就把钱用来买瓷器,他也希望用这种方式,把金钱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然而,赃款不可能真正洗白,花样翻新也不可能获得真正的心安。每有风吹草动,张新就犹如惊弓之鸟。
2008年3月,张新被组织上确定为杭州市房管局副局长人选,公示期间却被人举报了。张新急了:“万一来查,一个公务员哪来钱买这么多陶瓷?”他将一些瓷器放在董一麟处,还有一些放到亲属家里,风声过了再搬回来。就这样来来回回搬了好几次。
“张新使用了多种障眼法,他的权力变现几乎是一个复杂的多元方程式,简单调查不可能水落石出。”杭州市纪委办案人员介绍,张新还积极活动,向当时的有关领导行贿。
这么多年,表面上张新和董一麟合作得“天衣无缝”,但把自己绞尽脑汁窃取来的“鸡蛋”,全部存放在别人的篮子里,一个精于谋财的人怎么会真正放心。
“当时我要出国,他怕我在路上人身安全出问题,就让我写一份清单,说明他在我名下有多少资产。”董一麟向办案人员交代。在张新看来,万一董一麟发生意外,在他名下的所有资产,也得有个凭证索回来。
然而纵是处心积虑、花样百出,终究难逃法网。
2010年,国家审计署长沙特派办来杭州,对经济适用房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这次,张新真的害怕了。为了自身“安全”,张新清理了近年来所有借的、拿的、送的财物,只要是他记得的东西全部还掉,其中包括一辆车。
纸终究包不住火。2012年,杭州市纪委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对张新进行了“双规”。
张新喜欢算命,希望通过占卜预知自己将来的祸福,他却亲手给自己挖掘了一个陷阱;张新喜欢拜佛,希望以此求得平安,他却不曾想到,选择了违法的道路怎可能善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