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合作村 违建还在建
其门口与县道公路相距仅4至5米
见习记者 金春华 记者 王庆丽
本报讯 近日,本报接到群众举报:台州市椒江区下陈街道合作村有人未经审批,就在该村的规划绿地上修建楼房,且该建筑与县道上椒线之间的间距小于10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合作村位于台州市市府大楼东南方向直线距离约5公里处。该村西、北两侧皆是河道,东边及南边与三四家企业相邻,县道上椒线由西北向东南方向紧贴合作村南侧而过。
记者来到合作村进行实地查访。据周边村民指认,紧邻上椒线北侧一排长约100米的二层平顶建筑,即为该村的违建楼房。这排建筑从门口到上椒线北侧路边线之间的平均距离约为4至5米;北侧紧挨着一道主体为铁栅栏的围墙,两者之间的距离约为1米;围墙背后即是合作村村民的住宅,围墙与距离其最近的两幢民宅之间有条宽约4米的通道。
从整排建筑的施工情况看,最西侧一幢两层楼高的建筑已经完工。其二楼开有4个窗户,外墙主体为淡黄色,一楼墙基及二楼与一楼连接处各涂有深蓝色条带状色块。紧贴其东侧的一排共有18个门面的建筑已经结顶,一楼内墙与南侧外墙已用水泥抹面,二楼尚裸露着砖块,有工人正在施工。
该幢建筑与上椒线北侧路边线之间有一条绿化带,种有一排行道树;绿化带的路缘石多处已被损坏。整条绿化带基本被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占据,一辆卡车随意停在中间,一堆黄沙甚至埋掉了部分路边线,上面有不少轮胎印迹。记者在这段公路旁走访时发现,公路上一直有车辆经过,从货车、小汽车到三轮车、电瓶车,路面比较繁忙。
据周边群众介绍,位于这排建筑最西侧的小楼始建于今年1月,目前已基本完工,村里说要将其当作保安室使用;其余的18间于今年3月开建,将以门面房的形式出租,主要用于开设小餐馆等。“县道边上怎能这样建房?若是以后开餐馆的话,由此产生的油烟、垃圾,是否会影响村民生活?往返于上椒线上的行人安全,又如何得到保障?”不少群众对此提出疑议。
据了解,今年4月3日,台州电视台第三频道曾就此问题进行曝光,节目中,当该电视台记者就“建造的门面房是否已经报批过”的问题采访合作村党支部书记陈日晨时,得到的回答是:“我们是边建边批,街道这个章已经盖好了,同意我们报批,区规划(部门)现在还没有批。”而对于为何要建造这批房子的问题,陈日晨则表示,一是为了解决村民的收入问题,“这批门面房的出租预计将给村里带来60来万元的年收入,村民每人可以享受1000元左右”;二是为了解决合作村南侧一家有2000多人的公司职工就餐问题。
那么,紧邻县道修建、用来做门面房的建筑,能通过审批吗?记者就此问题走访了台州市椒江区公路管理局。该局相关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县道边沟外缘的间距不能少于10米;合作村的这批建筑边缘与上椒线北侧路边线的间距只有4至5米,属于违法建筑。
这位负责人也表示,他们分别于今年1月和3月两次前往现场执法,并向该村出示了《责令停止(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是该村仍置若罔闻,继续违建。特别是在第二次执法过程中,合作村部分村民甚至把执法车辆围了起来。近日,该局已就此问题向椒江区区政府作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