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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版:政治纵深·法治

有案必立
值得期待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消息一经披露,引来网友点赞连连。

  多年来,立案难、申诉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去年底,南方某市就被曝光各基层法院立案大厅排起长队如同春运,究其原因竟是法院为提高年度结案率,从11月开始不办理立案。相类似的,不少地方法院在综合考量办案压力、纠纷解决、机制运转等多方面因素后,往往会“无奈”地将部分案件以“不符合立案要求”为由拒之门外。

  一边是百姓立案难,另一边是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等干预司法的“无形之手”频频显现,一些行政诉讼案件原告诉状还没递到法院,相关部门就来电“打招呼”了。

  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底线,唯有实现司法公正,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而要实现司法公正,首先要让案件依法进入司法诉讼渠道。从这个意义上说,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是实现司法公正的第一步,也是最大程度实现司法公正与社会正义的前提条件。

  立案登记制改革无疑有利于保障当事人诉权。当然,制度再好,不认真执行也是一纸空文。落实立案登记制度,既需要各级法院有令必行,又依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司法公开与全方位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实施效果如何,群众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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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期待
2015-04-23 3853784 2 2015年04月2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