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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党建

做“三严三实”好干部

  翁浩浩

  中共中央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从4月底起,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

  “三严三实”,是当下党中央对各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新要求,也是衡量一名领导干部是否是好干部的重要标尺。积极践行“三严三实”,不仅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改善,也关系我们党执政基础的稳固。因此,率先做到“三严三实”,是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职责所在。

  当下,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总体是好的,但不可否认,在一些地方还存在领导干部不“严”不“实”的现象,如理想信念动摇、漠视群众疾苦,滥用权力、不敢担当等,严重背离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求。这时,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尤为重要。必须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做到“严字当头,干在实处”,把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与各项具体工作统筹结合,做到专题教育与日常工作共融共促。

  当然,践行“三严三实”不仅要有理念引导,更要有制度约束。要强化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列出问题清单,进行专项整治。针对“不严不实”问题,建制度、立规矩,强化刚性执行。

  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作为谋事、创业、做人的行为准则,争做“三严三实”的好干部,才能担当起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任。


浙江日报 党建 00004 做“三严三实”好干部 2015-04-21 3854141 2 2015年04月2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