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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我省规范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权

35家企业痛失龙井“金名片”

  本报杭州4月10日讯 (记者 颜伟杰 通讯员 高晓晓) 今天,“龙井茶”证明商标注册人——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公布了2014年因未达要求被取消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权的35家企业名单。至此,我省可使用龙井茶证明商标的企业数仅有352家。

  龙井茶、尤其是西湖龙井茶是浙江茶产业的一张“金名片”。不过,近年来,“龙井茶”、“西湖龙井”等名号被不断地冒用,许多不法商家以次充好,或者用其他品种的绿茶冒充西湖龙井茶,以至龙井茶产区的茶叶口碑和销售受到影响。

  龙井茶已于2008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其法定产区涉及杭州、绍兴、金华和台州4市,覆盖18个县(市、区)、38.1万户茶农。龙井茶地理标志的18个县(市、区)分别为:杭州市西湖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萧山区、滨江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市、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柯桥区、新昌县、嵊州市、诸暨市、上虞区、越城区、磐安县、东阳市、天台县。

  为体现历史渊源和便于管理,龙井茶地理标志范围的18个县(市、区)又分为三个产区:杭州市西湖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为龙井茶西湖产区,杭州市下属的其余8个县(市、区)为龙井茶钱塘产区,绍兴市及磐安县、东阳市、天台县为龙井茶越州产区。

  除了国内保护外,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还向43个国家(地区)办理了龙井茶商标注册申请,目前已收到马德里体系注册证书,及西班牙、匈牙利、意大利、德国、印度、菲律宾、加拿大、美国的核准公告,为龙井茶国际保护奠定法律基础。

  目前,2015年龙井茶产区有关龙井茶感官质量和证明商标使用的专项监测工作也已启动,有关部门将安排抽检150家企业,在7月前完成监测。届时,还将公布许可使用龙井茶证明商标的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2014年我省龙井茶产量2.4万吨、产值38.8亿元,以全省近15%的茶叶产量贡献了全省30%的茶叶产值。在2014中国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中,西湖龙井、大佛龙井、越乡龙井分别跻身全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第一、第七和十二位。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35家企业痛失龙井“金名片” 2015-04-11 3843830 2 2015年04月11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