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全面小康需除“短板”
秦诗立
秦诗立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上努力良多,成效突出。据2014年3月统计部门发布的《浙江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统计监测评价》,2012年浙江全面小康建成指数达95.82%,远高于全国的83.55%,仅低于北京和上海,居全国第三位、省区第一位;全面小康建设均衡协调,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文化建设、资源环境、民主法制等五大一级指标实现指数分别为96.69%、97.72%、98.11%、96.81%和84.26%,除民主法制外,均已达96%以上;小康指数提升较快,2010年、2011年、2012年分别达91.02%、93.95%和95.82%,年均提高2.53个百分点,距100%全面实现目标日益接近。
鉴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浙江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2003年以来,省里相继实施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万里清水河道、美丽乡村等工程,不断丰富新农村建设内容。2014年,全省投入美丽乡村建设资金达208亿元,97%的村实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37%的村实现生活污水有效治理,46个县(市、区)成为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按规划,2017年浙江绝大多数县(市、区)将达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标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将全面改善提升。
鉴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难点在欠发达地区,早在2001年省委省政府就出台了《关于加快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了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山海协作工程、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欠发达地区卫生技术人才支援计划等,2011年又对泰顺、文成、开化、松阳、庆元、景宁等6个重点欠发达县予以特别扶持,保障了欠发达地区居民就业增收、民生薄弱环节改善。
在充分看到浙江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成绩的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任务艰巨性。一方面,“短板”消除难度较大。主要体现为社会安全、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平均受教育年限、环境质量四项指标实现度尚低于90%,且近年来提升较慢。究其根源,还在于浙江经济活力虽较强,但产业结构、科技含量、资源消耗、法治尊重等的整体素质偏低,而导致并体现在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偏低、全社会从业人员受教育年限偏短,水、土地、空气等污染较严重、犯罪人数偏多等方面。显然,提高经济素质,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对浙江来说,仍是场艰巨而需下大决心、有大坚持的大战役。唯有经济转型升级成功,实现了经济增长新动力的强劲形成、新路径的有效构筑,浙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才会有扎实依靠、切实保障。
另一方面,“公平”建成难度加大。浙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已开展了系列探索创新,如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了城乡一体化战略,率先实现基层文化和社保设施建设的普及化与运营的公益化,率先把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与子女就学纳入当地基本公共服务范畴,较好保障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公平性。也应看到,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尚需有全国层面的统筹谋划,各级政府间财力与事权关系亦尚待健全,加上经济社会转型带来的异地居民就业、居住、发展等不确定性较强,如何有效增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公平性、惠及性,浙江尚需响应国家战略部署,开展改革试点,深化探索创新。
此外,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与环境正发生大变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涵、理念、方式、路径,乃至激励约束条件,亦需与时俱进、优化调整。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公众参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积极性日益增强,渠道途径不断优化。对应,如何结合浙江信息经济大培育,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经济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健全现代社会保障体系和“两美”浙江保障网络,仍将是项创新性、挑战性很强的战略工程。
综之,充分考虑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内容的全面性、惠及的公平性和实现的难度性,浙江需把其作为基本现代化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基础,继续全面深化改革,继续做任重道远的创新与努力。
(作者单位:省发展规划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