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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聚焦水利

拆出新天地 治出新面貌

——涉水“三改一拆”进行时

  拆出新天地 治出新面貌

  ——涉水“三改一拆”进行时

  杭州市突出分水江、中苕溪、杭甬运河等河道涉水违建拆除整治;宁波市按严重影响行洪类、填占水域类和渔具船只类集中力量进行分类拆违;湖州市依托涉矿专项整治平台顺势推进涉水拆违;金华市以拆除清溪口水库违建厂房为突破口大力拆除占用水库涉水违建;嘉兴市以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全面清理整治农村养殖棚舍。

  过去一年,我省各地涉水“三改一拆”克难攻坚,如火如荼,成效卓显。截至去年底,全省共拆除涉水违建776万平方米,其中涉及河道694万平方米,涉及水库12.1万平方米,涉及海塘31.5万平方米,涉及其他38.4万平方米,拆除总面积为上一年的2倍多。河湖行洪安全得到极大保障,水生态环境获得极大改善,水利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聚力,开打一场全民战

  2014,我省涉水“三改一拆”行动的第二年,拆违进入深水区,任务更重,工作难度更大。年初,我省制定下发《关于推进2014年“三改一拆”工作和创建“无涉水违建县”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创建“无涉水违建县”的标准和要求。

  各地在去年摸排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开展新一轮摸排工作。按照“一项一档”的要求,建立涉水违建档案,将违建者名称、地点、面积以及拆前、拆中和拆后对比照片等资料纳入档案内容,做到数出有据、资料真实、台账清楚,并将排查及拆违信息录入省水利“三改一拆”直报系统,为涉水“三改一拆”行动打下良好基础。

  为整合各方力量,我省着力完善机制。温州市将河湖拆违,作为黑臭河、垃圾河整治的一项重要措施,列入全市“五水共治”年度考核和对各县(市、区)政府年度考核。丽水市利用市政府河道“两违”整治活动,借“两违”办名义,清除河道违法建筑。绍兴市建立“拆违联系单”制度,水利部门以“联系单”的形式将涉水违建情况通报给属地政府,工作落实情况与属地镇、街及相关责任人的考核、奖金挂钩。

  为造势鼓劲,凝心聚气,营造氛围,强化社会监督,我省各地注重利用新闻媒体,宣传“三改一拆”政策,报道涉水“三改一拆”工作动态,做到报纸有文、电视有影、电台有声。台州市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和手机(微信)六个曝光台,实现“全媒体问政”,由群众举报拆除违建101处。丽水市共制作完成近二十个典型河道“两违”点的电视专题曝光,近40起河道“两违”案件查处的现场直播和新闻报道,引起强烈社会反响。绍兴市在当地报纸设立专栏,并会同市监察局和7家新闻媒体每周一次对典型水域违法建设案例和市本级河道内脏、乱、差现象进行检查曝光。

  聚焦,瞄准重点和难点

  涉水拆违攻坚战,当瞄准重点难点,重点突破,倍增功效。

  根据年初省委、省政府部署,全省“三改一拆”的工作重点转向创建“无违建县”。我省水利结合涉水违建的特点,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了创建“无涉水违建县(市、区)”条件和要求,并以此作为今年全省河湖专项执法的工作重点之一。11个市都推出1个县(市、区)为确保创建“无涉水违建县”,另1~2个县为争创县。安吉县、诸暨市、海宁市、浦江县等11县(市、区)通过推行“无涉水违建村”到“无涉水违建乡”,打造“无涉水违建县”。

  河道采砂一直以来是我省河湖执法和管理的难点,去年2月,我省专门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采砂制砂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采砂制砂管理的通知》,要求按照堵疏结合、以禁为主、控数减量、规范管理、联合监管的原则,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职责,明确时间节点。并明确水利厅牵头负责采砂行业的专项整治,国土资源厅牵头负责制砂行业的专项整治。我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水利部门职责,联合公安、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对区域内的河道采砂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对河道非法采砂、不按批准的作业范围和方式采砂、机制砂洗砂水直排入河等进行查处。

  据统计,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共取缔、拆除非法砂场533处,限期整改、关闭砂场121处,拆除各类设备247套,立案查处非法案件193起,刑事拘留20人,发出责令停止、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64份,现场制止违章采砂行为54次,清理和整平弃碴800万余方,有力打击了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同时,各地按照以禁为主的原则,制定区域或流域禁采计划,预计到2015年底2016年初,实行全面禁采的县将增加至22个县,实行流域部分禁采的将增加至6个县,采砂场将减少至23家。

  严管,巩固成果赢长效

  拆除涉水违法建筑只是赢得胜利的开始,更加重要的是必须严抓管控,防止涉水违建重新搭建苗头再露。

  为此,按照“分类处理减存量、严格管理控增量”要求,我省建立“拆违、控违”巡查监管网络,形成街道(乡镇)属地管理,各部门共同配合的局面,实现联防联控。普遍建立涉水“三改一拆”联络员制度,通过加强责任主体、控违办和水利部门的联系,促进控违。台州市建立“网络化、网格化”监控,利用省水政监察巡查系统,加强拆后监管,防止违建再起,通过中队、大队、支队三级巡查,实现网格监管,确保沿河管理范围内无新增违法建筑产生。诸暨市、浦江县采用群众信息平台举报监管的方式,确保拆后整治和严控新增违建。丽水市采用打防结合,在对河道“两违”进行拆除整治的同时,强化对弃渣源头的检查,注重违法源头的管控和打击继发违法建设行为。

  针对我省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的形势,我省水利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成立了水利厅“河长制”领导小组,制定了《浙江省水利厅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方案》将“河长制”水利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根据职责分工,落实了牵头处室和配合处室,明确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建立了厅领导联系省级“河长”联络机制,落实了厅领导与省级河长及相应河流“一对一”联系制度。

  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河长制”负责制下,按照《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均编制并由政府批准了《河道保洁实施方案》,明确保洁范围、内容、责任主体、资金保障及监督考核等事项,创设了“四位一体”、“五位一体”和网格化管理等各具特色的河道长效管理机制。


浙江日报 聚焦水利 00004 拆出新天地 治出新面貌 2015-03-22 浙江日报2015-03-2200012;浙江日报2015-03-2200015 2 2015年03月22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