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村务监督走项目化路线
县委报道组 范冰洁
通讯员 马晓燕
本报讯 因为没有及时收齐2万多元租金,最近,海盐县百步镇超同村党委书记徐凤英收到村监委主任李德明的“问责”。自村监委监督工作项目化运作实施以来,徐凤英经常受到来自村监委的监督。
在超同村,不论是村里道路的硬化工程,还是公共卫生保洁、集体资产管理,在各个时间节点,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村监委成员,都要直接过问、参与。
按照超同村的做法,村“两委”在去年底共同确定村监委工作项目化实施计划,村监委则列出每个项目的监督清单和监督流程。监督清单上还列出了相应工作的各个时间、监督节点、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预期目标等。
自去年以来,海盐县多地已像超同村一样,试行村监委监督工作项目化运作,将涉及民生、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群众高度关注的村级事务,通过明确工作流程、细化村监委监督方式,使监督有依据、可操作、能落实。
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村“三资”管理、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村务财务公开、村级公益事业等,凡涉及资金、有廉政风险的事务,都成为了村监委成员监督的重点内容。
根据海盐县纪委、监察局意见,在监督措施上,除了参加有关会议,村监委还可以组织专题评议、专项检查,开展询问和质询,以及通报情况等,必要时候还可以形成廉情监督报告,向镇纪委专题汇报。
海盐县纪委副书记施国庆说,今后,他们还将组织民情观察员等参与村监委项目化运作监督,实现自下而上的监督;而镇纪委每月听取汇报直接介入,则是自上而下的监督,从而强化村级事务的立体式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