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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监管领导干部业余生活

  区新闻信息中心 张文术

  通讯员 许冰洲

  本报讯 今后,领导干部如果在聚餐时酗酒,可能面临批评教育等处理。这是嘉兴市南湖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中列出的“负面清单”之一。

  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也要受到党纪法规约束。在南湖区出台的这份“负面清单”上,明确列出了“十六个禁止”,要求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之外,不得发生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有悖社会公德、有损公众形象的行为,给领导干部戴上了一个“紧箍”。

  “领导干部‘出事’往往和‘八小时以外’有关,因此需要我们加强监管。”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出台《南湖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是为了强化对区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监管,要求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注意社会形象,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南湖区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部署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干部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中,必须报告和说明“八小时以外”的表现情况。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表现情况,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同时,南湖区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以便及时发现、查处领导干部在业余时间发生的问题。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都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网址、邮箱,畅通监督渠道。南湖区还将通过聘请社区监督员、发放监督反馈卡、定期汇总监督信息、走访领导干部居住地群众及家访等方式,了解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


浙江日报 今日嘉兴 00009 南湖:监管领导干部业余生活 2015-03-21 浙江日报2015-03-2100008 2 2015年03月21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