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代表建言——
坚持公平正义 践行司法为民
本报北京3月13日电 昨天和今天,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浙江代表团分别举行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家认为,过去一年,“两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
姒健敏代表: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要求深入推进司法领域各项重点改革,不断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诉讼法律制度、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强化监督制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力提高办案质量,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执法司法公开、规范、公正、高效,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把专业化建设作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检察官、法官队伍的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化解各类矛盾的能力。
齐奇代表:“两高”要加强指导各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尤其要做好法院队伍稳定工作。加强指导,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更新观念,取消不合理的考核项目,完善刑事司法工作机制。有效应对新行政诉讼法实施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工作责任制,健全出庭应诉配套制度。加快建成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和公民代码、法人代码三项基础性制度,整合主管部门资源,加快协调,强势推进。
陈云龙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推动全国人大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加强谋划部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作用。积极推动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检察监督的范围、程序、方式和效力。更加重视谋划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重点抓执法信息衔接和检察数据库建设。
钱建民代表:要根据案多人少的现状,推动建立审判人员的流动和跨县市区兼职机制;涉刑量刑上要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让债权人、人民群众和企业家都能接受和信服;在实施跨行政区域法院改革过程中,重视不削弱基层人大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
金长征代表:要更好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特约人员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出台相关文件,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考评机制,强化督促指导,提供工作便利。加强培训指导与督查评估,推广先进经验。
沈仁康代表:最高法要加大工作督查和指导力度,督促推动各地对银行不良资产依法处理。最高检要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督促各地有效甄别企业经营不善导致偿债困难和恶意逃废债行为。
杨梧代表:建议成立跨区域管辖的国家层面知识产权高级法院,统一审理各省市知识产权纠纷的二审案件和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案件。改革专利无效制度,确立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准司法机构地位。
陈振濂代表:建议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中不要强调案多人少等困难。最高检作为司法监督机构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陈海啸代表:要将医疗机构纳入社会公共场所保护的范围,解决医疗司法鉴定的准入、人员、范围等乱象。完善医疗事故罪的司法解释,明确“严重不负责任”等的含义。
胡季强代表:加快推进反腐败体系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尽快建立完善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
陈乃科代表:建议提高民事执行效率,完善执行法律机制,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行为的惩处力度;完善执行外部环境,将被执行人信息纳入个人诚信体系;加强检察院的外部监督,推动执行规划化,加强法院执行力量保障。
林燚代表:建议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中列明上年未结案件数、未执行案件数等数据。加大打击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犯罪的力度,避免以司法拘留代替刑事处罚。加强打击虚假诉讼,完善相关司法解释。严厉打击贿赂犯罪,改变打击贿赂犯罪中存在的重受贿、轻行贿现象。
叶新华代表:司法要公正规范,也要便民亲民;对征地拆迁等涉及民生的案件,要不挂免战牌,切实解决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问题;要理直气壮地依法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
王鸣代表:“两高”要加大对恶意杀医伤医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本报记者 廖小清 翁浩浩 黄宏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