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代表建言——
维护法律权威 弘扬法治精神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 3月9日和10日下午,浙江代表团分别举行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代表们认为,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
邱光和代表:尽快制定和完善规范电商平台的法律,对线上商品和服务授权准入、流通交易、监督售后、安全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
鲁俊代表:加快法律的立改废进程,及时修订阻碍改革推进的法律;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之后要加强城区协同,防止出现不同的立法主体之间因尺度差异而产生“洼地”效应。
李科平代表:完善渔业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健全渔民保障政策,依法规范渔船渔民管理,构建“国家统领、海区统筹、省际协同”的严格管控格局。
戴天荣代表:呼吁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早出台强制执行法,通过立法推动解决民事诉讼执行难等问题。
张鸿铭代表:加大对现行法律的清理完善,加快电子商务法立法启动工作。
杨梧代表:拓宽公众参与立法途径,增大立法透明度,在法律草案征求意见、修改等环节充分听取律师行业的意见。
刘奇代表:要加强立法队伍的培养,吸纳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立法。要研究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有关较大的市和设区的市立法权限问题。
陈爱莲代表:要解决外资企业法与公司法有关规定不一致、税法条款滞后、刑法条款保护不平等问题。
宗庆后代表:要组织开展法律清理,解决有些法律相互之间“打架”问题,修改不利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法律条文。
张天任代表:建议修订地方组织法,增加对街道人大工作的规定,明确街道人大的性质、地位和职能。
陈进平代表:要制定反恐法,重在强化全民反恐意识,加强区域反恐力量,畅通实时反恐情报,健全常态反恐机制。
王月英代表:建议修改选举法、代表法时进一步增加基层一线代表的比例,及时出台社区矫正法。
李令红代表:要扎实推进立改废工作,及时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
加强对“一府两院”监督
薛少仙代表:要更加注重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开展上下联动的执法检查,增强执法监督效果。对一些问题综合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形式加强监督,提升监督实效。
金长征代表: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民生,创新监督方式,完善跟踪监督机制,改进专题询问和执法检查工作。
郎胜代表:在进一步发挥监督作用、履行好宪法赋予的职责方面,还可以迈出更大步伐,丰富更多形式,对法律有规定、但使用又不多的监督手段,要更好地运用起来,以加大监督的深度和力度。
陈金彪代表:依法加强监督,特别是加强对公共财政收支预决算的审查监督,要具体到部门预算的款项。
洪航勇代表:尽快启动预算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促进法律实施。
朱张金代表:要通过加强监督,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
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
王文娟代表:要从制度、载体上保证代表联系群众的日常化,组织好代表参与执法检查。分层分级培训,增强代表培训的针对性。
蓝伶俐代表: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和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方便代表就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同时将代表网上履职与联络站就地履职结合起来。
许婷代表:建议修改代表法,增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代表联络站、加强代表与群众联系等内容;加强联络站工作机制规范和指导,加强对联络站工作人员培训。衔接好代表监督活动与常委会监督工作,注重将代表收集的问题转化为常委会监督议题。
虞纯代表:要畅通信息渠道,为基层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切实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钱建民代表:要进一步发挥县、乡镇两级基层人大的作用,根据乡镇规模,核定乡镇人大职数和编制。
许江代表:进一步优化人大专门委员会结构,增加专家和来自工作一线的委员比例。
王月英代表:加强对基层人大指导,推动乡镇人大机构建设,强化人员配备和培训,巩固人大工作基层基础。
洪航勇代表:进一步加强对地方人大的联系指导,特别是对街道人大工作进一步予以明确和规范。
方中华代表:加强基层人大立法专业人才配备和培养,优化县级人大选举程序。
徐加爱代表:建议规定行政法规的制定,也要发挥人大主导作用,需报全国人大审查。
胡季强代表:要切实贯彻好修改后的立法法,及时纠正违反法律的现象。
陈乃科代表:要对授权立法进行约束,避免立法的部门利益倾向。
陈利众代表:适当增加地方立法权限范围,进一步明确立法法修正案的实施时间。
戴天荣代表:保留原有较大的市的立法权限,增加设区的市公共服务等权限范围。
王鸣代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立法法修正案通过后政府应停征不合法的税赋。
(本报记者 廖小清 黄宏 翁浩浩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