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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8版:今日嘉兴

南湖发布新春食品安全预警

  区新闻信息中心 冯 成

  通讯员 许冰洲

  本报讯 春节将至,南湖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了今年首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

  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各镇、街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大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监管。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管理,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加管理餐饮单位。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到区市场监管局办理备案登记,严禁超许可范围、超负荷经营,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酒店饭店要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毒无害、可追溯;尽可能减少食物在常温下放置时间,尽量缩短备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严禁在店内圈养或宰杀禽类。

  预警对消费者关注的食品添加剂问题特别作了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对食品添加剂要严格实行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严禁采购使用亚硝酸盐或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自制的糕点、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等,应在店内醒目位置公示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农村家庭自办宴席,户主或乡村厨师要主动到村、社区申报,食品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严把质量关,加工、贮存食物严防食品用具、容器生熟交叉污染,建议不加工冷菜及海蜇等生食海水产品。承办宴席的乡村厨师,要持健康证明和上岗证操作。

  区市场监管局还提醒居民,一旦进食后发生呕吐、腹泻、发热等食物中毒症状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向当地卫生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同时要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浙江日报 今日嘉兴 00018 南湖发布新春食品安全预警 2015-02-16 浙江日报2015-02-1600007 2 2015年02月1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