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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8版:今日嘉兴

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

海宁:公共法律服务无盲区

  通讯员 祝 梅 沈力飞

  市委报道组 李迪刚

  本报讯 “申请人民调解可以去5号窗口办理相关手续。提起诉讼的话,我可以帮你们列出所需相关材料清单。”日前,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的顾静律师来到海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向十几位前来咨询的群众解释。

  海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天都有律师值班,这是海宁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具体举措之一。该中心目前已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整合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资源,辅以法律援助、律师咨询、劳动仲裁、司法鉴定、职工和妇女维权等具有海宁特色的3+X法律服务和矛盾调处模式。并通过理顺受理分流、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调处化解等环节,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体化和一站式法律服务。

  此外,海宁的152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还深入到镇(街道)综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窗口),以志愿者、法律顾问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2014年,仅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这一个窗口,就有250人次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服务,接待咨询736件,服务人数达1296人次。

  “多年以来,我们坚持组织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参加电视台的紫薇说法栏目、周三夜市等活动。建立了‘海宁司法’、‘海宁律师’等微博、微信和网站”,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

  “建立健全一个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和法律顾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4个体系,建立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是海宁建设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目标。”海宁市司法局局长金中一表示。


浙江日报 今日嘉兴 00018 海宁:公共法律服务无盲区 2015-02-16 浙江日报2015-02-1600006 2 2015年02月1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