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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新闻时评

公函求情

  职工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公诉到法院,单位却向审判机关发出公函,列出被告人种种优秀表现,以单位名义向法院正式求情……最近,陕西某国企的做法在当地司法界引发强烈争议。

  公函求情,让法律情何以堪?看似不懂法的荒谬行为背后,是“权大于法”的旧有观念在作祟。审判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国企单位、地方政府、领导干部不仅无权干预,更应摆正认识,以身作则,带头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做法治社会建设的推动者。

  (图/李宏宇 文/晚山)


浙江日报 人文·新闻时评 00015 公函求情 2015-01-21 3764373 2 2015年01月2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