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院士,当去行政化
张丽
备受关注的院士遴选制度有了变化。日前,两院公布新的院士增选实施办法或细则,其中,取消“单位推荐”或“归口部门推荐”、处级以上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等新规,成为此次的最大亮点。
仕而优则学,是中国学术界一道刺眼的风景。有媒体曾研究2011年中科院的院士增选名单,发现145名候选人中,厅局级以上官员达51人,被斥为“一场高官的盛宴”。而不时出现的丑闻更玷污了学术的纯洁性,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张曙光落马之后,自述索贿2300万元用于参评院士,舆论哗然。
“学”“仕”分离,让学术的归学术,让行政的归行政,可纯洁院士队伍,促进整个科研体系的价值回归,重新确立“知识至上”的价值秩序。但是对此,我们不能太过乐观。院士本是学术荣誉,但在现实中却被附加了诸多利益,包括当选了就不退休,不但享有经济待遇,还拥有学术特权,在院士头衔利益化的驱动下,出现了增选时的“跑要”现象,行政领导掌握学术权参选院士。
因此,院士增选还须从遴选机制、学科布局、年龄结构、候选人资格、退休退出制度等方面,全方位祛除行政化的魅影。此番“谢绝”官员只是迈出了一小步,还应该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剥离附着于院士制度上的非学术因素,让院士回归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