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推个人渔业贷款
本报讯 (记者 林上军 通讯员 陈文光) 工商银行舟山分行日前在全省率先试点个人渔业贷款业务。
个人渔业贷款是指该行向拥有正常经营的渔业捕捞船舶、渔业辅助船舶的船主或船舶共有人发放的,用于其个人渔业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特色个人经营贷款,贷款用途主要包括船舶维修维护、生产设备改造、生产生活资料储备、海产品收储、员工工资、燃油采购、渔货运输等。
据了解,借款人除需具备该行个人经营贷款基本条件和要求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上一年度当地财政发放的渔船柴油价补助名单内人员或主机总功率在85千瓦以上的渔船船主、船舶共有人;从事渔业生产经营行业2年(含)以上,能提供渔业捕捞许可证(辅助渔业许可证)、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安全证书、渔业船舶吨位证书、渔业船舶营运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在该行开立商友卡并作为还款账户和销售资金回笼账户。
个人渔业贷款采取房屋抵押、近海渔业捕捞船舶或渔业辅助船舶抵押担保,其中近海渔业捕捞船舶船龄、渔业辅助船舶船龄分别不得超过15年和10年;单户最高贷款金额300万元(含),贷款循环期限最长2年,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