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嘉兴深化名城保护规划工作
本报讯 (通讯员 林 海)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嘉兴加快了保护规划的编制步伐。2014年12月26日,嘉兴市召开专家评审及部门征求意见会议,总结反思历史城区、历史街区、文化古迹保护的经验与问题,强调要注重保护工作延续性,提出“保护好嘉兴的历史文化资源,突出嘉兴名城的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处理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目标。
嘉兴是2011年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国务院在批复中指出,嘉兴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历史遗存丰富,城市建设特色突出,红色文化价值独特,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关系。3年来,嘉兴市积极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和有机更新规划的基础上,抓紧编制《嘉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提出了名城总体保护框架,从保护措施、遗产利用、实施管理等方面提供了坚实保障。
专家们认为,《嘉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注重延续性,继承发扬名城保护工作的成绩,必须贯彻落实“真实性、完整性、合理利用、永续利用”原则。注重特色性,体现在文化特色和名城特色上。拥有著名的红色文化、运河文化、产业特色、城镇特色、多元文化、名人文化,反映了六大价值:中共党的诞生地和重要革命纪念地,中国大运河江南段的枢纽城市,杭嘉湖平原生产活动历史变迁的见证地,江南城镇发展演变的活态标本,望吴通越、襟湖负海的多元文化交融之所,孕育杰出人才的人文之邦。归纳了四大名城特色:水网密布、八水注城;州府城市、运河枢纽城市、近现代工业城市特色兼具;街水相依的水乡特色;江南传统民居与近现代建筑交相辉映。
《规划》建立了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文保单位(及历史建筑)3个层次的保护框架。重点提出了七大保护措施,包括历史城区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风貌区保护、文保单位保护、历史建筑保护、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市域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
与会专家认为,《规划》涵盖面广,具有不少亮点特色。希望嘉兴市继续加强深入研究,高起点、高标准,精益求精完善规划编制,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名城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