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
村民民主自治
管好农村建房
本报记者 蒋敏华 通讯员 李风 郏恬甜
余姚
村民民主自治
管好农村建房
本报记者 蒋敏华
通讯员 李风 郏恬甜
谢家路村,地处余姚市西北,泗门镇北面,区域面积5平方公里,全村共有1642户、4585人。漫步在谢家路村,以“非”字造型铺陈的宽敞马路,绿化层次分明,两侧单体排屋户户紧挨,显得规划有致,俨然一个田野上的小镇。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推进,村民自建住房需求也愈发迫切。然而,这个将近5000人口的大村,不仅村民违章建房少,而且基本实现“一户一宅”。谢家路村的建房管理有何绝招?
村党委书记钱建康介绍说,谢家路村这些老房子虽然大多建于上世纪80年代,但由于进行提前规划,并专门成立了一支村容管理大队动态巡查,要求村民按规定来建房,整个村庄并无杂乱感。
在村两委创办的《阳光》月刊上,记者看到有关村民住宅、非农集体土地临时用房管理的村规民约。村中大小事务,都会记录在《阳光》月刊上,每月分发到每户村民手中,尽可能让所有村民都知道建房的规章制度。
钱建康介绍说,今年3月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这条村规民约成为村里2007年农宅管理“八步法”的升级版。所谓“八步法”,就是农民建房从提出申请到建成有八个步骤。
刚刚搬进原地拆建新房的村民阮水土,向记者回忆了他的建房过程:第一步,提前6个月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第二步,填表,签署四邻意见和承诺书;第三步,村民代表表决通过;第四步,公开公示;第五步,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办理报批手续,签署同意上报意见;第六步,报国土、规划部门审核批准;第七步,村镇实地放样;第八步,动工兴建。
村严格按照村民住宅用房“八步法”管理,由村容管理大队每天进行巡逻检查,接受村民的监督。村规民约中还明确规定,凡未经村里审批而乱搭、乱建的村民,不能参加各类先进评选,暂停或取消年度村各类惠民待遇。对强词夺理、无理取闹、不自行拆除的农户,由村组织强制拆除,纠正后可隔年享受政策补助。
各项工作的开展贵在坚持及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谢家路村村民建房管理十年如一日体现的就是这点,如今,“要建房,先审批”的观念在谢家路村已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