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调处,社会纠纷巧化解
——从青田季宅乡调解中心看依法化解纠纷
记者 黄宏 县委报道组 张尚伟
【报告摘要】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摘自《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
这些天,全文刊登《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的浙江日报,成了青田县季宅乡干部们的热门读物。
“报纸上刊登后,我们就组织全乡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青田县季宅乡党委书记陈晓东说,他们准备进一步配强调解工作人员队伍,努力把调解工作做得更好。
在季宅,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早已深入人心。
“谢谢你,多亏了你们。”日前,黄放口村村委会副主任洪国光再次来到乡调解中心道谢。洪国光的感激,缘于前段时间化解的一起山林归属纠纷:30多年前,林管员画错了山界图,邻村有200多亩山林被误划入黄放口村。有了生态公益林补偿后,两个村就龌龊不断。补偿款不多,但牵涉到一千多人,如果不及时解决,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发现这一情况后,调解员洪志光多次实地查看,询问村里老人,终于确认山界确实画错了,随后他又和村干部挨家挨户做工作,使这起纠纷圆满化解。
3年前,季宅乡专门成立调解中心,实行 “一线巡查早介入”制度,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乡镇驻村干部一旦发现矛盾纠纷,立即介入,使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
有了这一机制,很多矛盾得以迅速解决。前段时间,在青田县城打工的村民洪春茂回到村里,发现自家林地少了6棵小山茶树,问了邻居后才知道,是5年前村里的山塘修缮时,施工方自作主张取土挖掉的。
洪春茂找到施工方,双方吵了起来。村干部迅速赶到现场,把他们拉到调解中心。经调解,施工方承认错误,签下调解协议,同意赔偿200元。
调解要深入人心,必须先有公信力。针对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各自为战的情况,季宅乡通过整合基层政法资源,实现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的相互对接,将大量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案件,先期进行协调化解;在乡村联动机制、部门联动机制的基础上,引入法院确认机制,当事人可以免费向法院申请对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使调解结果更具司法公信力。
如今,季宅乡的调解做法已在青田县推广。今年前8个月,青田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1473件,调解1435件,调处率达97.4%;涉及当事人4188人次,协议涉及金额809万元。其中疑难复杂纠纷排查171起,全部成功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