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书苗之女被判刑7年
没收财产8000万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7日电 (记者 涂铭 熊琳) 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北京世纪同程投资有限公司经理侯军霞非法经营案进行一审宣判,侯军霞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000万元。
侯军霞系何人?2013年9月24日,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书苗(本名丁羽心)涉嫌行贿罪、非法经营罪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侯军霞这个名字曝光于公众视野。
在丁书苗一案中,根据检方指控内容,在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授意下,丁书苗及其女儿侯军霞为给被调查的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开脱、减轻罪责,母女二人“找人活动”,被骗走4400万元。据此,侯军霞系丁书苗之女一事公诸于世。
就在侯军霞宣判的前一天,1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山西女商人丁书苗案件一审宣判。法院以行贿罪、非法经营罪判处丁羽心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罚金人民币25亿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0年间,丁羽心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违反国家规定,直接或通过胡斌、郑朋、郭英(均另案处理)等人,与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商定,采取有偿运作的方式,由丁羽心等人帮助该23家企业在57个铁路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中标。中标后,丁羽心、胡斌、郑朋等人以收取“中介费”等名义向中标企业或从中标企业分包工程的施工队收取费用,违法所得共计折合人民币30余亿元,其中丁羽心违法所得数额共计折合人民币20余亿元。
此外,2004年至2011年间,丁羽心通过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获取巨额不正当经济利益。为感谢刘志军的帮助,丁羽心采取为刘花钱办事的方式行贿4900万元。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近日来,刘铁男父子齐陷“亲缘腐败”、丁书苗母女齐做“权力掮客”现象引人深思、发人警醒。比起陌生人间随时有可能崩塌的信任,亲缘关系更容易形成天然同盟。要想根治“圈子腐败”“家族腐败”,还是要从建设法治社会做起,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