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信法的人不再流泪
王玉宝
呼格案不是一家之痛,而是全社会之痛。这些年中国法治有进步,但制造冤案的制度漏洞不除,冤案就不会止步,也无法真正给呼格的在天之灵一个交代。
让信法的人不再流泪
手机一震,一条新闻推送过来,粗粗一看:内蒙古高院宣判呼格吉勒图无罪。
这是周一的早晨,时间刚过8点半。没想到,法官们起了个大早,多数人还在去往单位的路上,他们已昭告天下;也没想到,这一刻来得这么晚,正义,迟到了18年6个月!
虽说“迟到的正义也是正义”,但一声“抱歉”,恐怕并不能给呼格案画上句号。
《人民日报》引用得好:“我泪水涔涔,却不是为了个人的不幸。”不是为一个人,那是为谁?其实不是特定为谁,而是为我们自己。因为,那些视生命如草芥者,是以一个个良善如你我的名义,以国家和法律的名义,剥夺了呼格的生命。
呼格案重审一宣告,追责的声音立即响起。也有很多人提到国家赔偿,期盼抚慰呼格家人。这些,都是必须的。但仅有这些,足以抚慰呼格的在天之灵吗?
我们已经生活在21世纪。科技高度发达,人们物质富裕,国家经济崛起。是的,我们在器物层面,不断迈向现代化。但生活富足,内心安全吗?道路通天,公义能行否?实践证明,仅有器物的现代化,对于建设人民的美好生活,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统统都是不够的。国家治理体系需要现代化,法治需要现代化。
回头看呼格案。固然,呼格案距今已经过去18年。呼格所处时代,有“严打”的特殊背景。今天的中国,社会进程已有天壤之别。即便是公安司法工作体制,亦不可同日而语。但是,扪心自问,当年制造呼格案的那些制度漏洞、制度缺位,今天就一定不存在了吗?当年的教训,就真的已经被今天的制度设计充分汲取了吗?
呼格案的疑罪从有和按领导意志办案痕迹十分明显。公安刚接触呼格案,一位领导同志就凭直觉将呼格牢牢锁定为真凶,这一点竟为当时媒体所称赞,最终冤死一条人命。今天看来,这多么让人背脊发凉。但是,疑罪从有、凭想象办案、按领导好恶办案,今天就真的绝迹了吗?再推广一步,那个时代的刑讯逼供现象是否杜绝?判者不审、审者不判的司法怪相是否杜绝?从公安到检察再到法院各种力量的明显失衡是否已纠正?
要给出一个肯定答复,并不轻松。老实说,中国的司法体制在进步,公安刑侦体制也在进步。刑讯逼供的事情,显然是大有改观。但不用否认,改观并不彻底,这些并没绝迹。杜绝此类现象的制度,显然还不够牢靠严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高举“法治中国”大旗,振奋人心。司法公信,是所有公信中最值得珍惜的公信,是其他公信的基础。我们再也不能疑罪从有、刑讯逼供了,再也不能以政绩冲动维护公众安全。
法律是个技术活,法治是个技术活,我们得建立并且相信专业的力量,得遵循规范。控辩的平衡,侦查、公诉、审判的平衡;巡回法庭的设立,纠错机制的建立;保护嫌犯合法权利,实现司法独立公正,实现司法队伍专业化,这些现代性的司法理念、制度设计,亟需契入当下的法治体系。
呼格案不是呼格一个家庭的痛,而是全社会的痛。呼格的母亲说,是“始终相信法律让我们一家走到今天”。法治中国,不该再让相信法律的人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