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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2版:今日宁波

宁海开展“阳光行动”专项检查

晒出510家社会组织资金流

  记者 陈 醉 通讯员 陈军杰

  本报讯 “你们协会的这项报销发票签字不符合规定,记账也不够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请严格按照通知单进行整改。”日前,宁海县一家协会在接受该县社会组织资金“阳光行动”专项检查工作组检查后,当场收到检查组的整改通知单。这是该县在全省率先开展“阳光行动”,首次对510家社会组织资金开展大规模专项检查行动。

  近年来,宁海县社会组织总数已达到1350余家,从业人员近4000人。这些社会组织涉及60余个业务主管单位,活跃于教育、文化、体育等多种行业和社会生活多个方面,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然而一些社会组织存在建立以来无资金运作,也未进行财务核算,日常费用收支只通过现金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记录。记账不够规范、会计档案不够规范等诸多问题,不利于健康发展。

  “通过‘阳光行动’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社会组织进行整改,确保社会组织的资金确实投入到社会服务之中。这也是宁海今年反腐倡廉建设重点项目之一。”该县民政局纪检组组长应珍娣介绍。

  今年3月以来,宁海县民政局与财政、审计等单位对510家社会组织进行专项资金检查。目前已发出了50余份整改通知书。

  宁海此次社会组织资金专项检查的范围是,2013年12月30日前在该县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围绕社会组织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情况,重点检查:社会组织资金来源和使用等有无违反有关规定;有否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物资;有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有否存在“小金库”等。专项检查工作将于年底前全面结束。

  与此同时,该县今年还创新工作举措,首次实行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工作,避免了以往社会组织因申报材料不全或修改而多次往返提交的繁琐程序。现在,已完成492家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合格率达95%以上。


浙江日报 今日宁波 00022 晒出510家社会组织资金流 2014-12-12 浙江日报2014-12-1200012 2 2014年12月1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