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4版:要闻

第四、五届全国人大代表杨采妹——

难忘三次宪法审议

  记者 廖小清 通讯员 盛相良

  迎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68岁的杭州国税局原局长杨采妹格外高兴,因为她当选第四、五届全国人大代表时,先后参与了3部宪法的审议,对宪法有着特殊的感情:“设立国家宪法日,充分说明了宪法的重要性。”

  说起和宪法的情缘,还得追寻到上世纪七十年代。1975年,身为浙江生产建设兵团知青的她,被选为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1978年,她在萧山县(现萧山区)任职时,当选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那时,萧山就她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她感到格外光荣,每次到北京开会都特别认真。

  杨采妹记得,1975年1月13日至17日在北京举行的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其中一项重要议程就是修改宪法。随后,连任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她,又先后参与了1978年的第3部宪法、1982年的第4部宪法的审议。

  让杨采妹记忆最深的是,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投票通过第4部宪法时,她是大会的监票人之一。“站在票箱边,感到特别神圣!” 杨采妹说,她和一名少数民族代表共同负责一个区域的监票任务,还因此成为摄影记者聚焦的对象,这也是她的照片平生第一次上了中央主要媒体。

  如今,杨采妹已经退休,但她仍然格外关注宪法和法治建设的进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她认真地学习了好几遍。让她记忆特别深刻的是,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依宪治国是第一次载入到我们党的最高政治文件中,意义非同凡响。”杨采妹说,这也表明,每个人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4 难忘三次宪法审议 2014-12-04 3714555 2 2014年12月0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