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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依法解纠纷村民服气

  本报奉化11月7日电 (记者 吴晓鹏 通讯员 徐华良 应国民) 今天,奉化市江口街道浦口王村两农户因田间的一条过道发生纷争,经村干部依法据理进行调解沟通,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握手言和。

  “只要依法有理化解矛盾,村民就会心服口服,村里也比过去和谐多了。”村党支部书记王明华说起依法调解一脸的高兴。

  为营造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江口街道用法治思维,以法治新方式化解矛盾,创新人民调解模式,实行村“四会”参与理事调解,即村党支部行使领导权、村委会行使决策权、村调解委员会行使依法处理权、村调解监督会行使法治监督权,引导百姓有问题必须依靠法治,而不是靠无理取闹来解决。

  不仅如此,街道主要领导还每周听取相关部门法制宣传教育汇报,每月召开一次法治分析例会,每季将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按责任分工,归口办理,防止矛盾累积。为提高调解人员依法处理矛盾的能力,街道还邀请宁波大学教授、江口派出所所长、江口法庭庭长分别从如何预防犯罪、如何依法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等角度进行业务培训。

  针对“五水共治”和“三改一拆”中出现的问题,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运用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水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街道和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15起。由于矛盾化解靠法,既在百姓中树立了法律的威严,又提高了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奉化依法解纠纷村民服气 2014-11-08 3684390 2 2014年11月08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