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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要闻

河长电话,公示后要管用

  编者按:从今年2月开始,我省30个治水拆违督查组分赴全省90个县(区、市),对各地的“三改一拆”和“五水共治”工作进行督查。浙江日报派员跟随各组,对违建“钉子户”、黑臭河、违规排污等现象予以监督、曝光,促使相关情况得到及时反馈与有效整改。眼下,今年最后一轮督查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督查员们聚焦“五水共治”,关注美丽浙江建设。经过前两轮督查及各方努力,我们欣喜地看到,违建被拆除,水清了,岸绿了,城乡环境得到极大改善。那么,该如何延续已取得的良好成绩,通过长效机制巩固现有的治水和拆违成果?今起本报推出《督查聚焦》专栏报道,讲述记者们在三轮督查中的所见所闻、所悟所思,敬请垂注。

河长电话,公示后要管用

  滕昶

  实施“河长制”,是我省推进“五水共治”的重要工作机制。然而,日前记者跟随省督查组在各地督查“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工作时发现,部分地区的“河长”缺乏与基层群众沟通的诚意。

  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的相关文件及浙江省“河长制”实施方案,要求河长名单要通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在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如今,全省主要河道边的确都树起了河长公示牌。但是记者发现,部分公示牌明显缺乏“接受社会监督”的诚意。在这些公示牌上,虽然标明了河长名字、职责,以及整治目标,但是在监督电话一栏,往往显得“扭扭捏捏”。有的仅在公示牌上留一个座机号码,有的明明是纪委书记担任县级河长,留下的监督电话却是河段所在村委办公室的,还有的公示牌干脆根本没有河长的联系方式。

  根据规定,各级河长要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包干河道水质和污染源现状调查、制订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推动落实重点工程项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督促检查,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治水是一场持久战。相信各位河长也能体会到,即使经常到河边巡查,也未必能够发现所有偷排、破坏水环境等隐蔽问题。

  因此,提供监督电话,一方面是为了让河长的工作能够充分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也能使更多群众参与到治水中来,在发现河道出现污染等情况时,能够及时与河长或者相关工作人员取得联系。通过公布监督电话,建立起河长与群众间的联系,可以让河道时刻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实现“全民治水”。但是如果留下的监督电话缺乏诚意,总是没人接,或者无法及时联系到河长,就很容易打击群众参与治水的热情。

  留一个监督电话事小,背后反映的却是领导干部是否切实做到密切联系群众。事实上,形同虚设的监督电话,并不仅仅存在于“五水共治”工作中。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要将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密切联系群众正是中国共产党的三大优良传统作风之一。

  “五水共治”是民心工程,公示牌上的监督电话,看似不起眼,却是沟通民心的桥梁。各级党委政府应该充分重视群众在“五水共治”中的作用,领导干部应甘愿做“五水共治”的热线员,听取群众对于“五水共治”工作的心声。千万不要让监督电话成为一串没有意义的数字,在民心工程中失去了民心。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4 河长电话,公示后要管用 2014-11-07 3683686 2 2014年11月0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