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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理论视野

深入推进“法治浙江”建设

  邵 清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勾画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路线图。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丰富内涵和深刻意义,牢固树立进一步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坚定信念。

  深刻认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党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体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内在要求,是我们党在依法治国道路上的又一次历史性跨越,必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不竭动力。

  深刻认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对党领导下我国区域法治建设实践的全面总结和科学升华,是党心民心所向。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践探索的科学提炼,是审时度势、顺应党心民心,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突破。

  深刻认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依法治国继续走在前列的行动指南。《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原则和任务,为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和路径。我们要始终坚持和不断完善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党委领导的“法治浙江”建设长效机制,确保“法治浙江”建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推进;要以保障人民权利、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作为法治建设的切入点,巩固“法治浙江”建设的社会基础;要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增强厉行法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作者为省社科联副主席】


浙江日报 人文·理论视野 00014 深入推进“法治浙江”建设 2014-11-03 3676184 2 2014年11月0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