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广告,有违人伦
沈吟
近日,一批以“二十四孝”故事为题材的公益广告亮相安徽某市街头。其中一则“埋儿奉母”,引用的是古人郭巨准备活埋儿子,以节省粮食来供养母亲的典故。这则公益广告,让不少人心生反感。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埋儿奉母”的故事产生于特定的历史时期,时代的局限性让这个故事有了深深的封建礼教烙印。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其宣扬的“美德”,不仅是“愚孝”,甚至涉嫌犯罪,显然与社会主流意识格格不入,也与法治精神和人伦相违背。如此“美德”,又怎么能广而告之?
一个优秀的公益广告,应该理念鲜明、引人向善,点燃公众心中的真善美。如果有关部门既不关心公益广告的具体内容,也不关心其所能达到的宣传效果,那样的公益广告只是形象工程。粗制滥造的公益广告,让人更加反感。
弘扬传统文化,不能生搬硬套;传承传统文化,不能原封不动。如果不加思考就把故纸堆里的东西拿出来使用,最后只会贻笑大方。我们要在正确认识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把传统美德转化为合乎现代道德和法治精神的文化,才能让传统美德与时俱进,重新焕发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