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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化一考定终身 扩大考生自主权

我省发布高考改革试点方案

  记者 王婷

  通讯员 王曼霖 鲍夏超

  本报杭州9月19日讯 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在杭发布我省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选择”,成为最亮眼的词汇。

  按照现行高考制度,高考文理分科,考察语文、数学、英语,外加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的成绩,即“3+X”。

  根据改革方案,统一高考招生将不再分文理科,而是实行统一高考与高中学考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必考科目为语、数、外,选考科目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高中学考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3+X”套餐模式将变成“3+3”自助餐模式。而且,外语和选考科目均有2次考试机会,考生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学校”志愿。

  高考改革方案弱化了“一考定终身”。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在高校多种考试招生模式中选择适合自己的升学发展通道。在统一考试招生模式中,考生可自主确定考试科目、时间、次数并选择其中一次成绩记入总成绩。在单独考试招生模式中,考生可自主选择职业技能考试类别。在高职提前招生中,考生可以选报多所高校,最终确认选择一所录取高校。

  这样一来,考生的自主权扩大了,他们可以“考自己所长”、“考自己所好”,心理负担得以减轻,且大部分科目有2次考试机会。考试社会成本也有效减少,高考和学考由现行每年共5次考试减少到了改革后的3次,同时减少考试天数,统一高考压缩到一天半,比现行高考减少一天。

  “考生从学业考试中自主确定选考科目,增加了考生的选择权,使考生可以扬长补短,选考自己喜欢学、有能力学的专业进行考试,可以实现有个性的发展。”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说。

  这次高考改革中,浙江为何能够和上海一起率先成为全国高考改革试点?这与我省具备高考改革的良好基础分不开。早在2008年,我省就开始实行部分高考科目平时考,考生每科可参加2次考试,并自主选用考试成绩。2009年起我省实行高考分类考试,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类别。2011年起我省率先尝试“三位一体”招生,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此外,我省平行志愿、高职提前招生、单考单招等改革均已有多年实践经验。

  自2012年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开始,我省就着手酝酿与之相配套的高考招生改革方案,按照教育部总体部署,我省从2013年7月正式开始研究新一轮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进行了比较充分的前期调研和准备。据悉,试点方案规定的各项改革内容和要求,将从今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分年逐步实施。

  (相关报道详见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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