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收购的好汉集团有限公司1户3笔债权进行公开处置,截至债权收购基准日(2014年6月20日)债权金额合计40,170,409.74元,包括:本金35,605,555.02元、利息4,071,148.72元、待结案诉讼费493,706元,我公司拟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清收、和解、相关权益转让等。
公告有效期限:自2014年9月15日起至2014年9月26日止,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咨询,有意向者请在截止日期前提交书面意向书。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童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6751
公告期内还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汪先生 (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4年9月15日
注: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原债权 银行 | 借款人 名称 | 贷款发放 时间 | 贷款到期 时间 | 担保情况 | 逾期本金余额 (截至2014年 6月20日) | 逾期利息余额 (截至2014年 6月20日) | 逾期本息 | 代垫费用 |
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温州分行 | 好汉 集团 有限 公司 | 2013/7/31 | 2014/1/20 | 保证:瑞安市五星鞋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王春雷、陈晓霞夫妻提供个人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抵押:王春雷、陈晓霞个人房产抵押。 | 5,620,000 | 328247.73 | 5948247.73 | 77963.7 |
2013/4/23 | 2013/10/23 | |||||||
19,985,555.02 | 2539093.11 | 22524648.13 | 277071.48 | |||||
2013/5/3 | 2013/11/4 | 10000000 | 1203807.88 | 11203807.88 | 138670.84 |
单位:人民币元
第四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浙江省推荐人选公示通告
根据中央统战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评选条件,我省评选委员会根据各地推荐,并经综合比选,提出我省7名第四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拟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对公示的拟推荐人选如有不同意见,请在9月19日前向第四届全国优秀建设者浙江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第四届全国优秀建设者浙江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杭州市省行政中心7号楼,邮编:310007,联系电话:(0571)87053880、81050167。
第四届全国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事业建设者浙江省评选委员会
2014年9月15日
倪良正 圣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坚江 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云明 嘉兴市蓝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蒋文标 浙江普农家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大有 长兴雉城金陵灯饰经营部经理
黄廉熙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王振滔 中国·奥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拟推荐人选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