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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智造

9月1日起,新版《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将正式实施,新《办法》在奖励导向、奖项设置、评奖工作机制等方面都对原来的办法做了全面修订,明确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鼓励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推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可以说,新《办法》是一次科技奖励向企业的喊话——

技术创新企业是主体
科技成果重推广应用

  陈樱之 陈海杨

  了解到新的《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即将实施,菲达集团科协秘书长崔盈对明年的科技进步奖表现出了志在必得的信心。作为全国最大的环保机械科研生产企业,菲达环保虽然今年没有打算申报项目,但是崔盈说:“企业技术创新奖的设置对企业有很强的引导作用。我们从2007年开始研究应对PM2.5污染的工业装备,已经具备相关技术,今年6月25日在示范工程舟山电厂已开始应用,燃煤机组烟尘排放仅为燃气机组的一半,实现近零排放。等明年产品、技术和市场完全成熟,我们对申报获奖很有信心。”

  9月起将实施的新《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是自2002年颁布该《方法》以来的首次修改。修改后的《办法》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申报省级科学技术奖项提出了新的要求,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特别强调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强调推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为奋斗在生产第一线的科研人员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也为冲击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科研单位搭建了更便利的平台。

  奖励引导科技创新市场化

  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处介绍:“近三年来,我们对科学技术奖励的申报越来越严格,效果也越来越好,其直接表现就是获得国家奖的数量增加,去年我省获国家高等级奖有重大突破。”

  随着我省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我省的科技投入大幅度增加,人才引进的速度在加快。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浙江省全社会的科技投入已经达到850亿。从引进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开始,至今已有820多个创新载体在浙江生根发芽,同时也带来了一大批高层次人才。

  2013年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奖励大会,浙江省代表团收获喜人。在奖励成果总数削减12%的情况下,仍有13项为主完成主体的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比2012年增加了18%,创我省历年之最。两项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3项成果获自然科学奖,3项成果获技术发明奖;还有1项参与完成的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两项参与完成的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高等级获奖成果数为我省历史之最。

  但是,面对成绩浙江还在寻找突破,寻找用奖励来引导科技创新方向的模式。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王宏理指出:“浙江经济正在经历过坎爬坡的阶段,唯有创新驱动是永恒的话题,而其核心就是科技创新。但事实上,我省科技工作中仍存在‘四不’问题,科技投入产出不匹配、产学研用结合不紧密、科技成果评价不科学、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不适应等。我们的政策在导向上也还无法完整地体现中央提出的‘让企业成为创新主体’这一思想。所以,此次修改我们将实践经验上升为办法,希望从政策上提高企业主体地位,直接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立足于提高经济效益,开展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科技创新工作。”

  奖项分类引导产学研结合

  仔细研读,本次修改后的科技奖励办法在奖项方面做了重大调整。由过去单一的省科学技术奖分类为省科技重大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四类。

  除了省自然科学奖要求突出成果的先进性、科学价值和学界公认度外,其他几个奖项都强调了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具体来说,要求省科技重大贡献奖突出技术的突破性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省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突出技术创新型和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评价标准明确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明确项目成果先进性以及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具体评价内容和指标;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评价内容和指标还体现了项目成果推广应用的评价导向。

  浙江大学是我省高校科研的杰出代表,有着一大批基础类研究人员。2013年,浙江大学共有18项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其中,为主完成主体的科技成果有11项获奖,位居全国高校第一名。对于增设自然科学奖的这一做法,浙江大学吴光豪老师表示非常支持,他说:“这对我们这些一直在做基础研究的高校科研老师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申报的方向更明确了。而且浙大一直都是以国家奖为目标,这一接轨,也便利了我们申报国家奖。”

  吴老师指出,新办法中对奖励条件的规定,有两个地方非常值得关注。一是每个奖项的要求中都提出要实现成果转化和经济社会效益,并收紧了对经济社会效益的审查。二是强调专利的应用。实质是畅通产学研用相结合的道路,便于创新成果转化为企业的技术和产品,带来经济效益。

  这一改变对高校和科研院所来说必是一次冲击,但同时也是高校转型的一次机遇,从“一切以学术论文论英雄”的旧体制中挣脱出来。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的楼洪兴研究员表示:“作为省级农科院,我们一直有重视应用的传统,以后会更加注重科技创新的成果转化,这对我们一直埋首学术的科技人员来说也是一次积极引导。”

  华东制药董事长李邦良也表示:“我们一直在坚持产学研结合的道路,与大学里的科研部门合作,把科技成果在企业中转化后,产生经济效益了,就进行规模化生产。”

  明确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

  在新《办法》中,强调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是亮点。我们除了看到在指导方针中表述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外,在奖项设置中明确了“企业为主要完成单位的项目不低于奖励项目总数的三分之一,并应当在一等奖中占一定比例”。

  王宏理副厅长在解读新奖励办法时指出,新办法主要想体现五个导向。一是市场导向,即引导科技人员面向经济建设的主战场,根据市场的需求选择研究内容与对象。二是产品导向,要求除自然科学奖外,所有项目都应围绕具体产品开展研究,其科技创新成果不能只是一篇学术论文,必须有产品做支撑。三是企业导向,调动企业积极性,确保大批企业能够进入奖项,这是本次办法修改的核心。为此,在获奖比例中明确提出以企业为主的项目不应低于三分之一,重大奖项中企业要占据一定比例。四是需求导向,即引导科技人员关注浙江省在产业转型、五水共治、机器换人、推进两化融合等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技术需求与瓶颈问题。五是问题导向。这里的问题指的是企业自身发展中的问题,已经有产品、工艺、装备,但是在市场竞争过程中显示出不足,这些问题往往是企业自身难以解决,迫使搞产学研结合,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来共同解决这些问题。

  从设置企业技术创新奖,到明确提出五个导向,我们不难发现,其核心就是突出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这是否就意味着削弱了高校的地位,降低了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奖项的优势呢?

  浙江工业大学冯定老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科技创新的主力军之一是高校。尽管企业是创新主体,因为它最接近市场,它对新产品的需求、对新技术的关注也是最适应市场的,但这不会削弱高校的地位,反而是给高校指出了一片更广阔、更有意义、更接地气的研究阵地。高校有着基础研究的优势,企业会主动寻求高校合作,高校也会更加积极主动地与企业对接。”

  对于已经走在科技创新前沿的企业来说,企业主体地位的突出正好契合他们发展的需求。华东制药董事长李邦良表示:“这次修改贴近我们企业创新的实际,突出我们企业作为完成人的优势,明确了成果的归属问题,更加鼓舞了我们申报奖项的士气,激发我们产品研发升级的积极性。”

  事实上,浙江省正在大力推进的“五水共治”,也是对企业转型创新的一种倒逼。王厅长分析道:“浙江省仍以传统产业为主,暂时还能通过外延扩张实现盈利,因此在这种外在竞争不强、内在动力不足的情况下就缺少创新转型的动力。而五水共治对环保的要求,就给相关企业一种压力,淘汰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的野蛮生产,迫使企业加大科技投入进行升级转型。修改科技奖励办法也是用一种外力来引导企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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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重推广应用
2014-08-29 3597900 2 2014年08月2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