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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新闻时评

为女性撑起“保护伞”

  为女性撑起“保护伞”,需要法制给力,需要道德约束,需要执法部门严格惩治,更需要加强公共管理。

为女性撑起“保护伞”

  徐金佳

  前不久,上海地铁9号线上现“色狼”,男子身份遭网友人肉搜索,为某国企党办副主任。在福建则出现更为揪心的事,公车内一名男子欲性侵一女子,司机喊了5次“快来帮她”,无一乘客出手相助。事实上,公共场合性骚扰多发的问题已成为许多女性的切身之痛。

  这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道德问题。面对“咸猪手”,许多女性会选择忍气吞声,不敢大声呵斥或呼救;当人们目睹性骚扰发生,因时间短暂、多无证据,再加上事不关己、少惹麻烦的心态,见义勇为的英雄救美不常发生。但在福建这起事件中,车上乘客的集体冷漠让人震惊,幸有好司机的出手相救,才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不得不说,侵害者的道德沦丧、围观者的冷漠无情、受害者的弱势无助,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性骚扰案的发生。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更使那些侵害者有恃无恐、屡犯不改。如何减少和杜绝此类事件发生?需要道德约束,需要执法部门严格惩治,更需要加强公共管理。比如,在公车、地铁内增设警报铃,安装监控摄像;车站增配公安巡查;车内加强文明宣传,张贴相关提示标语等,形成人人警惕、见者喊打的舆论氛围。

  为女性在公共场所撑起“保护伞”,需要法制给力。目前,我国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且无具体处罚细则,亦无对“性骚扰”的界定,无法定罪量刑,盲区甚多。此外,性侵犯案件还面临取证难、举证难等问题,法律武器的可操作性与威慑力亟须增强。

  在日本、韩国,为避免在高峰期性骚扰案件发生,专门设置了女性车厢,墨西哥在高峰时段实行男女分乘,他国的“防狼”措施也许值得我们借鉴。法律制度要健全,公共管理当重视,当案件发生时人们也要勇于制止不法行为,只有全民齐心,才能让心怀歹念之徒不敢再作恶。


浙江日报 新闻时评 00003 为女性撑起“保护伞” 2014-07-09 浙江日报2014-07-0900042;3538859 2 2014年07月0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