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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干部履职不到位被问责

  市委报道组 任迎春

  通讯员 汪锦秀 平季轩

  本报讯 平湖市广陈镇高新村有两户农户,去年拆除违章猪舍、并领取补偿款后,又出现违章搭建现象,而村里未及时有效制止。原村党总支书记朱海华因此受到了降职处分。朱海华监管不力被降职并非个例。今年以来,平湖已有8名干部因在“五水共治”、违建猪舍拆除工作中履职不到位被问责,受到免职、降职等惩治。

  今年3月以来,平湖市结合开展“清三河督查月”活动,重点对清理违建猪(禽)舍,特别是农户领取生猪养殖转产转业补贴后有否再违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由平湖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带队,组成8个暗访小组,深入全市87个村实地抽查。通过常态监督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全市共发现、通报河道污染问题、违建猪舍重复搭建等问题223个,全部交办给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于2天内纠正。

  对督查中发现并查实的因干部监管不力而导致的问题,一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这次降职对我来说是敲响了警钟,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巡视力度和频率,一旦发现农户的此类行为,坚决制止,毫不留情。”已被降为村党总支副书记的朱海华由衷地说。

  督查中同时发现,平湖市独山港镇新港村、新埭镇大齐塘村和当湖街道通界村也有农户存在拆除违建并领取补偿款后再重建现象。这3个村的主要干部及相关镇干部,均受到了免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

  “对在全市中心工作中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干部进行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执纪问责的体现。以此来更深刻地触动干部神经,督促快作为、快办事,推动问题解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执纪监督带来的公平。”平湖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俞雪琴说。


浙江日报 今日嘉兴 00025 平湖:干部履职不到位被问责 2014-06-26 浙江日报2014-06-2600016 2 2014年06月2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