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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平湖公路两旁违建普遍

当地将对限期内拒不拆除者实施强拆

  本报讯 (记者 张国亭) 近日,平湖市路政执法人员活跃在老07省道沿线一带,与违法建筑户主进行沟通,督促他们限期自行拆除。

  作为出海口和海上对外贸易的疏港公路,这条我省东北部的公路曾经是通往乍浦国际港的一条要道。面对密集的过往车辆,公路附近一些有“经济头脑”的村民陆续违法搭建简易房,经营起餐饮、汽修等生意。

  记者随省第22督查组在老07省道包家埭一带看到,原本用来做绿化带的道路沿线,建起了不少简易房构成的店面。道路另一侧,私搭乱建的情况同样存在。只要是紧邻公路的建筑,房东都会想法设法“物尽其用”,有的甚至仅仅是简易钢棚,都被用来开汽修店、杂货店、洗车店、饭店等。此外,不少临街店主除了喜欢零乱竖起广告招牌外,还随意地把建筑垃圾、木材等堆在公路旁。

  记者了解到,在平湖境内其他主要公路沿线,乱搭乱建现象也较为常见,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挤占道路资源的现象。这些违法建筑不仅影响公路畅通,还带来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我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禁止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从去年3月开始,平湖市公路管理部门开展公路边“三改一拆”违法建筑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经过调查摸底,全市共排查出10条主要公路沿线违法建筑936处,涉及面积84180平方米。其中,3条高速公路沿线违法建筑580处,面积47070平方米;3条省道公路沿线违法建筑218处,面积25744平方米。

  为了彻底改变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当地公路管理部门联合街道、村等多家单位,向违法户主发出了《责令停止(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他们限期自行拆除。相关工作人员在广泛进行法制宣传的同时,还逐家逐户上门谈话沟通,尽最大努力争取户主的配合。

  平湖公路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向督查组表示,目前公路沿线的拆违工作已到了攻坚阶段,接下来,他们将在加大督促自拆力度的同时,对限期内拒不拆除、阻挠拆违的违建户,进行强制拆除,力争在6月30日前,让10条主要公路成为“无违建公路”。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平湖公路两旁违建普遍 2014-06-07 3484806 2 2014年06月07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