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10次会议闭会
通过有关法规和人事任免事项等
本报杭州5月28日讯 (记者 廖小清) 为期3天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顺利完成各项议程,今天下午在杭闭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茅临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执法、检查、督查等3个报告,审议通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防震减灾等条例;修改燃气管理条例等8件法规;二审社会救助条例草案,初审审计条例等两件法规草案;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和各级人大要深入学习贯彻张德江委员长在浙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在学习中落实“一线”要求,通过学习创新履职理念,推动人大制度与时俱进和人大工作完善发展。当前,要迅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人大在“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中的职能作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抓紧审议作出相关决定,从法制上为省委决策实施提供保障;抓好监督推动,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围绕“五水共治”重大战略实施,抓住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抓住生态保护、补偿、修复等关键环节,持续跟踪监督,督促问题解决;抓合力构建,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完善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代表的主体作用和人民群众主人翁作用,形成全省上下共建共享美丽浙江、美好生活的良好氛围。结合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密切人大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把联络站做实,把网上联络站做通,把履职平台做优。围绕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和筹备人大工作会议,谋划和推进全省人大工作与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其他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省政府有关副省长和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公民旁听会议。会后还举行了防洪排涝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