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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长土告字[2014]6号
经长兴县人民政府批准,长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5月5日
上述地块设有底价,具体土地开发建设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二、竞买申请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申请人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在本县尚有拖欠地价款的不得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如某宗地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申请人达到法定人数(三人)的,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如少于法定人数时,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
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4年5月26日14时前将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5月5日至2014年5月26日(双休日除外),到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获取出让文件。对于采用挂牌出让的宗地,申请人可继续于2014年5月27日至2014年6月10日到上述地点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5月5日至2014年5月26日11时前,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向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6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推广运行的通知》(银办发[2007]137)的有关规定:湖州市外的申请人提交50万元以上竞买保证金,不受理转账支票,申请人可使用银行汇票、电汇方式提交),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5月26日14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的宗地,从挂牌起始日起,继续接受挂牌竞买申请,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0日11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0日11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及时确认其挂牌竞买资格。
六、符合拍卖条件的宗地,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下列时间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举办:
2014-19号:2014年5月26日14时30分;
2014-20号:2014年5月26日15时;
2014-21号:2014年5月26日15时30分。
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的,挂牌地点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挂牌出让报价时间为:
2014-19号:2014年5月27日至2014年6月10日14时30分;
2014-20号:2014年5月27日至2014年6月10日15时;
2014-21号:2014年5月27日至2014年6月10日15时30分。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对象竞买保证金应于截止时间前用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2.本次公开出让委托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承办。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出让人名称: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2)6205219
承办单位: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地址: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
联 系 人:濮先生
联系电话:(0572)6031265 6031269
13868275805
开户单位: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开 户 行:长兴县工商银行长海路支行
账 号:1205270729000002932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序号 | 宗地名称 | 土地 坐落 | 出让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商业 | 住宅 | |||||||
| 2014-19 | 合溪南路A-1地块 | 龙山新区玄坛庙、西峰坝村 | 56131(84.20亩) | 住宅 (设配套商业) | 1.0 | ≤35% | 30% | 40 | 70 | 9936 | 1988 |
| 2014-20 | 合溪南路A-2地块 | 龙山新区玄坛庙村 | 43131(64.70亩) | 住宅 (设配套商业) | 1.0 | ≤35% | 30% | 40 | 70 | 7635 | 1527 |
| 2014-21 | 实验初中东侧B-1地块 | 龙山新区新湖村 | 36579(54.87亩) | 住宅 (设配套商业) | 1.0~1.5 | ≤35% | 30% | 40 | 70 | 9354 | 32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在安吉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5月16日至2014年5月26日,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6日15时(以银行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4年5月2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4年5月27日9时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三名,则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14年5月27日至 2014年6月5日15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地块报名截止时间至2014年6月3日15时。
六、本次公开出让地块均设有保留价。
七、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和3%土地契税。
八、AJ2014J-072地块内有建筑物,成交后由受让人自行拆除。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国土局 (0572) 50216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2)5129118
联 系 人:
国土局 王先生 韩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魏女士 陈先生
开户单位: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
账号:1205290009000097014
浙江省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14]17号
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付款时间 | 规划要求 | 其他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AJ2014J-069 | 开发区(递铺镇)2013-162地块 | 浦源大道北侧,绕城西路西侧 | 1015 | 旅游 | 40 | 19 | 95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 | 5.0~6.0 | 不大于90% | / | 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和2014年3月5日县规委会审查通过的《安吉乐翻天水上休闲乐园项目》方案执行 |
| AJ2014J-070 | 开发区(递铺镇)2013-163地块 | 浦源大道北侧,绕城西路西侧 | 8523 | 旅游 | 40 | 122 | 610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 | 0.4~1.0 | 不大于60% | / | |
| AJ2014J-071 | 开发区(递铺镇)2013-165地块 | 浦源大道北侧,绕城西路西侧 | 4754 | 旅游 | 40 | 70 | 350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 | 0.7~1.5 | 不大于80% | / | |
| AJ2014J-072 | 鄣吴镇2013-1地块 | 鄣吴镇玉华村 | 1924 | 旅游 | 40 | 29 | 145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 | 0.7~1.0 | 不大于45% | 不少于20% | 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