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学做饭,作秀
阮蓓茜
不会做饭,就不是好庭长?日前,某省高院院长在基层调研时提出,中午这顿饭非常重要,“法庭庭长必须学会做饭,还要会炒几个菜,今后这项工作要纳入考核机制。”事后,该法院澄清有关考核一事。但法官是否必须要会烧菜做饭,引来各方争议。
这则新闻曝出后,争议之声不绝,不少网友将此规定喻为“神逻辑”、“奇葩规定”。然而,把这番话放到具体语境中,就会感受到“法官学做饭”的所谓言外之意。
去年起,不少法院系统都在推行小食堂、小菜园,除了改善法官、干警的生活,也让法官扎根基层,防止法官接受吃请。从这个角度来说,出发点是提醒一庭之长以身作则,管好领导干部的嘴,降低接受当事人吃请的可能性。
然而,我们也应当看到,“庭长须做饭”,对于预防法庭工作人员接受当事人吃请和贿赂,只是治标,并不治本。法官腐败的主要根源,不在于法官伙食不好,而是自由裁量权过大。换言之,即便法庭工作人员天天吃食堂,也不能杜绝个别人收受贿赂。真正杜绝司法腐败的着力点,不是要求庭长会做饭,而要让司法审判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