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析“乡土经济”的三个误区
秦诗立
秦诗立
近日与朋友讨论浙江重点生态功能区该发展些什么,他提出了一个很土气的新概念:乡土经济,不觉拍案叫好。什么是乡土经济呢?度娘未能回答。在我看来,乡土经济就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经济。浙江山水资源丰富,四季分明、气候宜人,乡土经济发展历史悠久,河姆渡考古发现7000多年前的人工种植水稻,杭嘉湖丝绸、西湖龙井、龙泉青瓷驰名中外。
浙江乡土经济较发达,特色鲜明,效益显著。例如,2013年全省茶叶种植面积为277万亩、产量为15.6万吨,面积低于云、鄂、闽、贵、川,产量低于闽、云、鄂、川,产值却达131亿元,仅略低于福建。安吉靠一片毛竹林,不仅竹制品加工收入超80亿元,还带来旅游收入约100亿元。淳安则靠一潭千岛湖水,旅游收入近100亿元,成为县域绿色发展主平台。此外,浙江花卉苗木、水果、蔬菜、药材、食用菌、渔业养殖等行业发展较好,成为农村居民就业增收重要渠道。
浙江乡土经济,虽说乡土味重,但已不是传统小农经济,已较好实现产业化。通过在全国率先开展农地规模化流转,浙江培育了一大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推广了“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订单农业”等新业态,改变了传统以家庭为基本单元、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
浙江乡土经济发展离不开优质的土地、水、生态等自然环境,也离不开科技创新、营销创新。浙江乡土经济既有土气,又有浓郁的现代风,已基本上属于现代经济。例如,通过技术创新,浙江部分竹林的鲜笋收入每年就可达3000元/亩;通过区域品牌建立和宣传,西湖龙井产量占全省15%,但产值占30%以上,成为杭州旅游金名片。
也许有人说,乡土经济虽好,但对浙江GDP、税收贡献度不大,总感觉上不了台面。这里有三个误区需消除。一是农业占GDP比重低。目前统计上农业仅含种业、种(养)殖两个环节,并不含农业科研与技术创新、农业设备制造,也不含农产品加工与销售、观光休闲等功能农业。据相关研究,美国农业占GDP不足2%,但若包含上述环节,农业经济占美国GDP将近20%。对浙江来说,农业经济占GDP比应更高。若把乡村生态休闲旅游、乡村健康服务、水产业等包含在内,乡土经济占比全省GDP比应近30%。
二是乡土经济与城市经济不兼容。浙江经济以工业为主体,服务业地位正稳步提升,城市经济主体形态明显。但如上述,浙江乡土经济在组织、生产、科研、营销上已基本现代化,不再是小农经济,业态上可与城市经济对接。同时,“七山一水二分田”的自然地貌,决定了省域大部分空间不宜规模化建设城市、发展工业,需优先发展乡土经济。三是乡土经济发展缺乏潜力。就增速而言,农业比不上工业和服务业,但浙江乡村生态休闲旅游业、乡村健康服务业、水产业等发展较快,多保持了快于GDP和制造业的增速,显示了较大潜力。考虑到浙江地处长三角,而都市区生活压力偏大、雾霾等污染较重,拥有好山好水好空气的浙江山区,发展乡土经济无疑有美好前途。
可见,浙江发展乡土经济有基础、有优势、有市场、有潜力,需积极支持。为此,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强乡土经济发展规划。目前,省里有农业现代化、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发展、水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规划,应加强有机整合,增进协调协同,来更好指导浙江乡土经济发展。
二是加强差异化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对适宜并需优先发展乡土经济的县市和乡镇,需淡化GDP、税收、工业、投资、外贸等考核,重点考核居民就业、居民增收、生态休闲旅游、生态循环农业、优质生态品等指标。
三是加强乡土经济发展研究。需探索明晰乡土经济概念及内涵、发展路径与模式,建立乡土经济统计办法,加强统计监测与评估,完善制度创新与政策扶持。
(作者单位:省发展规划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