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的日子到头了
乐清全面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
记者 胡丹 瑞安日报记者 朱郁星 乐清市委报道组 陈晖
记者 胡丹 瑞安日报记者 朱郁星
乐清市委报道组 陈晖
本报乐清4月8日电 今天是清明小长假后上班第一天,原乐清市城管大队雁荡镇中队工作人员方某到单位办理了解聘手续。至此,在香港经商的她,正式结束了11年“吃空饷”的日子。
“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干、在干不认真、认真为私事”等情况,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机关人员作风问题之一。针对这一情况,今年春节过后,乐清市将“在编不在岗行为”作为“四风”问题之一,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吃空饷”者。截至记者发稿时,按照“4月8日前必须返回工作岗位,超过规定时限未归且未提出辞职申请的,予以辞退”的要求,乐清全市207名在编不在岗人员中,已有72人回到单位上班,像方某这样正式辞退和解聘的人员达18人。
经过排查,207名在编不在岗人员中公务员(含参公)42名,事业干部165名。分不同离岗原因和工作年限,乐清对“吃空饷”者采取了限期返回岗位、本人提出辞职、组织予以辞退、办理提前退休、办理病退手续和解除聘用合同等不同的处理方式。其中,公务员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且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乐清市柳市镇的公务人员杨某原来被很多人当成“潇洒”的典型。但在此次专项整治中,杨某以借用之名挂在其他单位、实际在外经商的事实被“翻”了出来。4月3日,已经多年不上班的杨某再次回到了原工作单位。
除了回归和辞退解聘的90人外,剩余的117名“在编不在岗”人员,有29人因重大疾病办理病假手续、正在进行处理的83人、未联系上的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