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岁不婚农村女申请宅基地遭拒
吕肖琴:我想有个家
本报金东4月2日电
记者 蒋勇
“54岁的我是未婚女,至今没有属于自己的合法住宅。”近日,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深塘坞村村民吕肖琴来到本报佳友民情工作站反映,她自38岁起,连续16年向村里申请“批地建房”,村里一直借故不批宅基地。记者赶往实地调查得知,金东区两任区委书记曾批示要求帮助解决吕肖琴的实际困难,但无果。
吕肖琴曾是乡村裁缝,有一手好手艺。可惜32岁那年一场车祸,使她丧失了劳动能力,依靠肇事方2万余元赔偿费维持生计,后向亲朋好友借钱度日,现已负债17.5万元。已经成家的弟弟和小侄子又先后患病致残,让这个本来就贫困的大家庭更加雪上加霜。
38岁那年,吕肖琴决定这辈子不嫁人了。自那时起,她开始向村里申请“批地建房”,16年申请建房10余次,还托熟人找村干部说情,村里以“农村女人早晚要嫁人,不给女人安排宅基地”为由拒绝。
2003年4月,吕肖琴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了单独立户手续,但村里至今不承认她单独立户,不给她安排宅基地;2008年11月,无奈之下,吕肖琴准备在一块空闲地上建房,被村干部阻止;2009年12月,村里原本安排她暂时居住的旧房子被同村另一安置户强占。
2011年1月至10月,吕肖琴借钱在金港大道附近低丘缓坡自留地上,未批先建平房90平方米。2013年11月,镇、村通知吕肖琴拆除这处违建。
据了解,深塘坞村位于金义都市新区,16年间,每年均有“批地建房”指标,但数量有限。2012年,该村被列入国家低丘缓坡开发试点区块,目前拥有安置新农村建设用地100亩。
记者来到金港大道旁吕肖琴的平房,室内墙体裸露着红砖,窗户用塑料布遮风挡雨,房内没有水、电设施,她就这样生活了3年。吕肖琴告诉记者:“现在,村里拥有金港大道旁、南一路两处建房用地,理应按一户一宅标准安排给我宅基地指标,在现在居住处原拆原建。”
深塘坞村党支部书记傅成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女同志按乡村习俗要出嫁,然后把户口迁出村。如果像吕肖琴这样按一户一宅标准‘批地建房’的话,其他女性村民会仿效,村里很难控制宅基地。” 傅成熙还说,目前,村民要报批宅基地比以前方便多了,吕肖琴若要“批地建房”,只能与父母合为一户报批。显然,这样的“村规民约”让吕肖琴不能接受。
傅村镇土管所所长吴顺来告诉记者,吕肖琴“批地建房”之事村里从未向镇里申报过,他们无法进行审批。吴顺来表示,现在深塘坞村建房指标不受限制,他希望由村里上报吕肖琴“批地建房”的相关手续,尽快解决其住房问题。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关人士认为,根据吕肖琴的情况,当地应将其列入“金东区农村特困户住房救助申请”,通过社会救助、困难补助等形式,帮她解决“批地建房”问题,让其住有所居。
今天,省妇联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村规民约作为我国农村村民自我管理、教育和规范的民间约法,本应该遵循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相关政策,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成为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合法、促进妇女发展的重要制度规范。然而,深塘坞村的村规民约里,有与男女平等精神不符的条款。据悉,吕肖琴的情况在我省其他地方也有发生。
吕肖琴什么时候,能有个自己的家?欢迎广大读者@佳友民情快车微博、或关注“佳友民情快车”微信公号,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