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
评聘教授,高校自主
通讯员 孙菊红
本报讯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决定,从今年起有步骤地全面下放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探索建立分类评价、高校自主评聘、政府宏观管理监督的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打破聘任终身制,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据介绍,纳入改革实行自主评聘的,包括全省地方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成人高等学校等,对象包括教师和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等岗位工作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此外,其他辅助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在空缺岗位内由高校向有关评委会择优推荐评审,自主聘任。
根据意见,高校可结合自身发展需要,自主制订分类评审标准,自主组建评审组织,自主颁发任期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为确保评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各高校应根据学校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科学编制未来3年及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计划。严格控制岗位数量及结构比例。规范评聘程序,建立健全评聘机构,明确岗位评聘标准,规范评聘程序,严格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全程监督。
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将每年随机抽取若干高校进行复核,对评聘工作中标准把握不严、程序不规范,造成教师投诉较多、争议较大或复核中发现问题严重的高校将给予黄牌警告,并责成学校立即纠正;对违纪违规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据了解,截至目前,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高校教授评审、高校专业设置、高校科研项目评审等“含金量”大的职称已全部通过委托或下放等形式放权给基层教育局或学校。